(2013年6月25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缪希康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陈建霞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冯 伟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
陈建霞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陈 琼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李 艳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郑娉娉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文英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胜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明丽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