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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5年08月28日     点击:2379

    8月25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灼生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何世明、赵仕忠、胡奇华、尤长铃、欧阳新生、孙韩生等22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道雄,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法制办、人行等部门负责人,城南、城北、阳头、罗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溪柄镇、穆云乡、松罗乡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局局长林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跃光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丽萱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福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道雄所作的《关于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刘东升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郑龙康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陈华安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林志坚、叶晓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廖长华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免去郑龙康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郑龙康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决定任命陈华安同志为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林志坚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职务、叶晓明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林志坚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叶晓明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任命廖长华、张希发、黄茜、林羽、缪晓华、杨斌、陈珊、王华、陈锐强、林泽霖、丁碧光等11位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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