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快讯 | 监督之窗 | 代表履职 | 实践与探索 | 常委会公报 | 人代会资料库 | 选举与任免 | 机构设置 | 精神文明建设 | 图片中心 | 媒体频道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资讯搜索:
!今天是 北京时间:2点1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三十七期)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7年01月22日     点击:14217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

7

(总第三十七号)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 (3)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 (4)

3、关于设立市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处的决定…………………(6)

4、关于福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的决定………………….. (14)

5、关于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略)(15)

6、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16)

7、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评议意见...............(25)

8、福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29)

9、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评议意见.......................(37)

10、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41)

11、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49)

12、福安市国家税务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52)

1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国家税务局的工作评议意见..............................(60)

14、关于接受俞道雄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63)

15、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俞道雄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议案.....................................................(64)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729日)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建安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姚义勇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4.人事任命;

5.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6.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930日)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市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处的决定(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草案);

4.人事任免;

5.对福安市人社局、福安市卫计局、福安市民宗局、福安市国税局等4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

6.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战雄讲话;

7.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6930)

  

   

主持人

9

30

 

 

8:30

9: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市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处的决定(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草案);

4.听取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道雄、林志生、林启福三位同志的辞呈;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伟平同志免职的议案;

6.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俞道雄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9:00

9:30

联组审议:

《关于设立市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办事处的决定(草案)》《关于福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的决定(草案)》《关于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草案)》《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道雄、林志生、林启福三位同志的辞呈》《关于提请审议黄伟平同志免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俞道雄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9:40

11:40

工作评议会议:

1.听取市人社局工作自评报告;

2.听取市人社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3.听取市卫计局工作自评报告;

4.听取市卫计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5.听取市民宗局工作自评报告;

6.听取市民宗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7.听取市国税局工作自评报告;

8.听取市国税局评议工作组工作评议报告。

9

30

 

 

3:00

4:00

联组审议

 

 

4:00

4:30

 

4:305:00

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

5:10

5:4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决定(方案)草案;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战雄讲话。

 

工作评议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常委会会会议室

联组审议及询问地点:市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

满意度测评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常委会会议室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市和乡(镇)选举委员会及

办公室、办事处的决定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时,设立市、乡()选举委员会,主持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市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选举办事处。经研究决定,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办事处负责人和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市选举委员会(19人)

  任:郑战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赵仕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员:林振昌(市纪委)

        罗生平(市委组织部)

  峰(市委宣传部)

王建平(市委统战部)

黄光棠(市委政法委)

郑龙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廖高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陈华斌(市人民法院)

陈雄贵(市人民检察院)

詹旭树(市公安局) 

蓝伏铃(市司法局)

陈荣华(市民政局)

雷卫忠(市民宗局)

陈胜荣(市金防办)

苏振铃(市总工会)

  煦(团市委)

陈丽英(市妇联)

二、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任:赵仕忠

副主任:罗生平  郑龙康  廖高清

三、市选举委员会办事处(24个)

1、赛岐镇选举办事处

  任:薛锦春

副主任:郭丽花 雷建文

2、穆阳镇选举办事处

  任:陈安斌

副主任:陈岩峰  钟金珠

3、甘棠镇选举办事处

   任:黄少春

副主任:钟成华  胡必辉

4、下白石镇选举办事处

  任:张裕炳

副主任:缪欢欢  颜邦泽

5、溪柄镇选举办事处

  任:孙润华

副主任:陈少强  钟松坤

6、上白石镇选举办事处

  任:赵高峰

副主任:钟秀云   彭立恭

7、社口镇选举办事处

  任:陈雪明

副主任:霍志华  郑贤勇

8、溪尾镇选举办事处

  任:李晶晶

副主任:黄义长      

9、晓阳镇选举办事处

  任:陈绍长

副主任:        

10、潭头镇选举办事处

  任:林杏斌

副主任:陈华挺  李培金

11、溪潭镇选举办事处

  任:陈 

副主任:兰华水  林万堂

12、城阳镇选举办事处

  任:阮福伟

副主任:陆小云,    

13、坂中畲族乡选举办事处

  任:叶前华

副主任:缪品升  李平龙

14、范坑乡选举办事处

   任:刘锦峰

副主任:钟贵勇  孙夏岚

15、穆云畲族乡选举办事处

  任:高卫民

副主任:陈晓鸿  苏亮清

16、康厝畲族乡选举办事处

  任:蓝仙春

副主任:叶冲冲  谢令健

17、湾坞镇选举办事处

  任:林文雄

副主任:高秀凤  罗小鸣  王裕泉

18、松罗乡选举办事处

  任:郑玉宏

副主任:王立强  陈福良

19、阳头街道选举办事处

   任:蒲兴树

副主任:缪惠光   陈仕峰

20、城南街道选举办事处

  任:黄 

副主任:雷赛华   

21、城北街道选举办事处

  任:兰长发

副主任:蔡文敬  汤震荣

22、罗江街道选举办事处

  任:刘丹华

副主任:陈    缪莉莉

23、驻韩部队选区选举办事处

  任:薛 

副主任:黄贞义

24、省、宁驻韩单位选举办事处

  任:黄孟华

副主任:毛永青

四、各乡(镇)选举委员会(18个)

1、赛岐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薛锦春

副主任:郭丽花  雷建文

  员:陈    卓武康  缪旺成  丁庆光   

王雁富  卢卫军  吴晟航

2、穆阳镇选举委员会(9人)

  任:陈安斌

副主任:陈岩峰  钟金珠

  员:陈康明  陈耀萍      林春茂  缪通明

        施小菊

3、甘棠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黄少春

副主任:钟成华  胡必辉

  员:刘润泽   张鸿宇      林丽娟  陈德辉

刘雯雯  郭秀萍   陈学思

4、下白石镇选举委员会(9人)

  任:张裕炳

副主任:缪欢欢  颜邦泽

  员:陈    赵少华      林耀明  陈长华

吴添雅

5、溪柄镇选举委员会(8人)

  任:孙润华

副主任:陈少强  钟松坤

  员:李师师  郭文典  陈晶晶  陈少华  刘旭星

6、上白石镇选举委员会(9人)

   任:赵高峰
副主任:钟秀云  彭立恭

   员:游进华  陈锐平  吴春盛  张英玉  叶德胜

钟小娟

7、社口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陈雪明

副主任:霍志华  郑贤勇

  员:周伸华      苏柏仁  钟廷生     

        钟飞燕  缪金福  李清祥

8、溪尾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李晶晶

副主任:黄义长   

  员:林升旭  吴其文  吴宏成  郑璺臻  陈成贵 杨子明   黄凯丰   薛晓璐

9、晓阳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陈绍长

副主任:陈    ,  

  员:陈美萍  林志勇  范瑞仁  谢庆友  郑文明   张志强  张巧英  蔡春玲

10、潭头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林杏斌

副主任:陈华挺  李培金

  员:江    卓榕华      蔡丹娜   

李任凭      张幼芳   

11、溪潭镇选举委员会(11人)

  任:陈 

副主任:兰华水  林万堂

  员:李吕强  陈增华  钟兴金  林光华  张祖金

            陆秀英  赵小青

12、城阳镇选举委员会(13人)

  任:阮福伟

副主任:陆小云     

  员:刘德容  陈劲安  刘丹华     徐开烘

林小舒  杨顺发  郭晓东     孙建斌

13、坂中畲族乡选举委员会(7人)

  任:叶前华

副主任:缪品升  李平龙

  员:钟神冬  陈永兴  陈少菊  陈志华

14、范坑乡选举委员会(11人)

   任:刘锦峰

副主任:钟贵勇  孙夏岚

   员:王学华  缪荣华  雷建滨       郑志遇

叶海疆  陈雪华  李智海

15、穆云畲族乡选举委员会(9人)

  任:高卫民

副主任:陈晓鸿  苏亮清

  员:林端华  陈康明  兰发章  钟伏生  林赛芳

         

16、康厝畲族乡选举委员会(11人)

  任:蓝仙春

副主任:叶冲冲  谢令健

  员:陈宏大      孙炳斌  游朝光  施开亮

赵马勇      丁妙金

17、湾坞镇选举委员会(12人)

  任:林文雄

副主任:高秀凤  罗小鸣 

  员:陈    吴立婉      刘其春  陈希生

        林剑雄  王怀銮  蔡丽华

18、松罗乡选举委员会(11人)

  任:郑玉宏

副主任:王立强  陈福良

  员:陈金全  郑津津  柳周禄  刘晋景  刘惠英

    康燕红  沈碧英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福安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换届选举日的决定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6111日至1215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日统一为2016125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略)

2016年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工作组

工作评议报告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仕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评议工作组的委托,我就市人社局工作评议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评议工作组于75日至714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测评等方式,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评议调查。评议工作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共召开座谈会8场,走访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单位11个,约谈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企业代表、大学生创业代表40多人,发放测评问卷90份,查阅了2015年以来档案资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本次评议工作,对接受市人大工作评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形成了领导重视,认识统一,配合到位的工作格局,在时间、人员及资料查阅等方面全力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评议调查,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促进了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人社局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自身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和谐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㈠人力资源管理逐步规范。一是人事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全市招考工作连年实现零差错三支一扶政策得到落实,调资工作及时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得到执行,企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兑现,专技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扎实开展,退休干部待遇得到保障。为全市1.7万多名公职人员(其中离退休人员0.55万名)办理了政策性增资和职务职级变动调整。二是抓好就业培训工作。2015年以来,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77人,新型农民工培训2400多人,举办24期创业培训班,培训创业青年720人,创业成功率40%,带动2300多人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68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49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2.64%以内。三是全面落实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简化服务流程,形成一整套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流程体系,并通过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台账,全面掌握创业项目、规模、效益等情况,台账建立率100%,实现规范动态管理。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创业政策,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通过人社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电视台、宣传栏、发放《创业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办事流程对外公开,实现政策知晓率100%兑现创业项目补助310多万元,发放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37455万元。目前,我市登记在册创业大学生577人,创业项目502个,涌现出谢思惠、林恩辉、王鸿铃等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代表,政策兑现率100%。大学生创业工作走在宁德各县市前列,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㈡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发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对象约24.8万(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现23.7万人已参保,参保率达95.56%,城乡居民保续缴率达到94.14%,为宁德市第一个完成参保任务的县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69万人、6.33万人、6.10万人和3.92万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发放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共5.35亿元,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二是健全企业欠薪防范机制。全国第一个无欠薪项目部在福安中宝·富春江南试点,目前全市有33家用人单位创建无欠薪项目部34家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04万元,从源头上预防了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2015年全省欠薪投诉案件上升19.4%,我市下降25%,目前该经验已向全省推广。三是提升行政指导服务水平。市劳动监察大队通过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抓住“5月份小麦收割、9月份子女入学、11月份春节返乡这三个农民工讨薪高发时间节点,先行介入指导企业做好应对工作,杜绝欠薪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市乡村三级人社平台建设。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已完成149个。福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进入装修设计阶段,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2015年度,在宁德市效能办、人社局对各县市人社局综合绩效考评中,福安市人社局跃居第二,比上年度上升了6个名次。

㈢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完善。一是加强人员教育。结合人社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深入开展教育培训。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民主决策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三是注重服务群众。全面实行五制”“四公开”“三明亮,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格局和对外形象。2015年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9件,其中A类件5件,B类件4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全市人社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评议组也发现,人社工作的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

㈠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参与亟需提高。具体表现在三个不足。一是舆论宣传不足。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单一,致使部分干部、职工、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对业务办理流程不知晓,弱化了工作实效,社保扩面作为常规工作推进积极性不高,扩面工作难度大,目前还存在部分群众(特别是16周岁以下群体)没有社会保障卡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不足。人社局与公务员局合并后拥有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福安市人事人才网2个门户网站,并在近期完成了整合升级,但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知晓率低,访问量不足。三是部门协作不足。由于机构改革和系统对接等原因,未形成定期核对信息的长效机制,没有实现资源共享,未能迅速发现、解决重复参保重复养老金、领取失业金人员隐性就业等问题,对有争议的劳动者维权,相关部门配合不默契,降低了工作效率,个别乡镇政策落实不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率实际上在时间节点完不成,但为了完成任务而存在垫资现象。

㈡服务力量仍显薄弱,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市人社局下设11个股室、7个下属机构,现共有编制101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参公人员38人、事业人员35人),实有人数145人,其中44人为公益性岗位。评议组在调研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要面对面地向全市66万人民开展人社工作,工作人员不足,存在事多人少现象。调研组认为,原因如下:一是人员结构不均衡。人员交叉使用、部分人员素质不适应等问题比较突出,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制6人,只有专职仲裁员1名,专业人才不足。二是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匮乏。大部分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仅1名,有的还需兼顾驻村及窗口工作,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牢,难以承担大量的业务经办工作,群众办事不能做到马上就办;村级协理员待遇低,协理员每月补贴仅100元,相对其较高的工作量,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作风建设不扎实,个别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不够热情,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没落实好,政策解释与群众理解之间有差距,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㈢人事管理尚需规范,就业形势仍显严峻。人事管理方面,干部职工档案管理不到位,特别是职工群体的档案分散在各个单位,遗失很多,有的只有零星的档案,影响职工退休等手续的办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级渠道不畅,有的事业单位没配工勤人员编制,导致这些事业单位工勤身份的人员无法晋升工人等级,职工群体意见较多。就业方面,没有建立固定的人才市场,技能型人才短缺,用工信息库、人才资料库不完善,无法满足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企业用工难和群众就业难并存;我市每年毕业大学生5000多人,缺乏对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造成部分毕业生职业定位不明确,盲目跟风创业,创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总结不足。

㈣医保基金缺口扩大,收支矛盾愈发突出。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698人,基金征收14993万元,支付15990万元,医保基金缺口997万元,目前累计缺口2900多万元,供养比由2002年时的4.5:1下降至2016年的2.5:1,医保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受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用工成本攀升等因素影响,全市许多中小型企业纷纷出现了缴费难的情况,一些企业、单位负责人对社会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只顾眼前利益,不能积极参保,如我市鼎信集团员工12000多人,参保人数2191人,参保率不足20%。对定点医院特别是闽东医院管理不够理想,2015年住院总额控制指标为4557.8万元,统筹支付发生额为5403.03万元,超支845.23万元,占比为18.54%,存在体检住院等现象。

四、意见建议

人社工作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职级管理和广大群众的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与干部、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面对新形势,我们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必须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人社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推动人社事业跃上新的台阶。

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大干群有知晓相关政策的需求,政策的宣传到位显得十分重要。一要加大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LED显示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媒体宣传;了解需参保企业用工和各项保险参保情况,分发保险宣传材料,进行主题鲜明的走访宣传,直接面对面交流。二要重视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让参与宣传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协理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吃透政策精神,熟悉政策内容和经办程序,将宣传范围扩大到村(居)委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三要开通网络办公服务平台。在人社局网站内开辟社保专栏,提供网络咨询服务,建议安排专人通过线上交流、线上答疑、线上审核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水平。一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在工作中实行定岗、定人、定向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在职干部的适应能力和业务能力,在调入新人员时,要重点考虑目前急需的专业人员。二要加强基层专岗力量。要建议乡镇统筹站所人员,加强社保中心力量,同时协调财政等部门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充实强化基层社会保障工作队伍,专人专岗,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三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要注重窗口部门和相关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在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上求突破,多与群众换位思考,多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做到请办事项快受理、快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㈢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一要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二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市人社局要想方设法理顺职工群体的规范管理,提出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人事改革思路,本级层面能解决的,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为上级制定改革方案提供决策依据。三要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功能。加大高技能人才储备力度,建立与企业联系的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根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各类求职者的需要,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前期的大学生创业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后期坚持下来的创业大学生要给予细化的支持,对一对一挂钩的导师、挂钩领导要制定激励、督察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四要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村的五有基层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就失业服务、社保经办报销、劳动监察投诉、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项业务。

㈣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不断提高工业园区、私营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努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落实,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二要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要深入企业,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做到应缴尽缴。要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针对闽东医院总额控制费用超标过多的情况,加强与闽东医院的沟通,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对体检住院、超范围诊疗等现象予以通报,防止管理不善导致的医保基金过度支出。建议医保部门不能简单地限定医保经费使用的额度,更要开展精细化的管理查堵漏洞,如引入第三方支付评审服务,对每一笔医保经费进行审核。三要全面推行机关社保改革工作,做到措施到位、程序规范、保障有利,使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㈤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配合。一要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健全与地税、民政、银行、医院等部门以及人社局内部各中心、股室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核对信息,实现社保信息与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控。做好人社部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工作,切实掌握社保资金领取人的真实情况,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隐性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规定报销医保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减少行业管理漏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要加强执法配合。市人社局及下属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地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形成合力,协同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所遇到的难题,认真细致研究工作方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符合条件但拒绝参保的单位,实行劳动监察处罚,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参保无禁区、无死角,确保应保尽保。四要加强对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到各乡镇及其社保中心、各社区、村委会开展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多与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完善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确保人社服务工作落实到基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社局评议工作组

  长:赵仕忠

   员:郑彦鑫  廖高清

        钟奶祥  刘振德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社局局长施毓金所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自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社局评议工作组组长赵仕忠所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评议报告》,并对市人社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87%,测评结果为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5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人力资源管理逐步规范,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指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参与亟需提高;服务力量仍显薄弱,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事管理尚需规范,就业形势仍显严峻;医保基金缺口扩大,收支矛盾愈发突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群政策知晓率。要加大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LED显示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媒介宣传;了解需参保企业用工和各项保险参保情况,分发保险宣传材料,进行主题鲜明的走访宣传,直接面对面交流。要重视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让参与宣传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协理员、村(居)委会干部吃透政策精神,熟悉政策内容和经办程序,将宣传范围扩大到村(居)委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要开通网络办公服务平台,在人社局网站内开辟社保专栏,提供网络咨询服务,建议安排专人通过线上交流、线上答疑、线上审核等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素质。要加强在职人员学习培训,在工作中实行定岗、定人、定向专门培训,不断提高在职干部的适应能力和业务能力;在调入新人员时,要重点考虑目前急需的专业人员。要加强基层专岗力量,建议乡镇统筹站所人员,加强社保中心力量,同时协调财政等部门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充实强化基层社会保障工作队伍,实行专人专岗,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要注重窗口部门和相关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做到请办事项快受理、快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积极完善服务功能。要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理顺职工群体规范管理,提出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人事改革思路,本级层面能解决的,要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为上级制定改革方案提供决策依据。要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功能,加大高技能人才储备力度,建立与企业联系的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根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各类求职者的需要,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大学生创业前期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后期坚持下来的创业大学生要给予细化的支持,对一对一挂钩的导师、挂钩领导要制定激励、督察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村的五有基层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就失业服务、社保经办报销、劳动监察投诉、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项业务。

四、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要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不断提高工业园区、私营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努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落实,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要经常深入企业,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做到应缴尽缴。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针对闽东医院总额控制费用超标过多的情况,加强与闽东医院沟通,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对体检住院、超范围诊疗等现象予以通报,防止管理不善导致的医保基金过度支出。建议医保部门不能简单地限定医保经费使用额度,更要开展精细化管理的查堵漏洞,如引入第三方支付评审服务,对每一笔医保经费进行审核。要全面推行机关社保改革工作,做到措施到位、程序规范、保障有利,使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搭建沟通协作平台。要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健全与地税、民政、银行、医院等部门以及人社局内部各中心、股室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核对信息,努力实现社保信息与数据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控,做好人社部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工作,切实掌握社保资金领取人的真实情况,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隐性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规定报销医保资金等现象发生,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加强执法配合。市人社局及下属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地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强化执法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协同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所遇到的难题,认真细致研究工作方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符合条件但拒绝参保的单位,实行劳动监察处罚,督促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参保无禁区、无死角,确保应保尽保。要加强对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各乡镇及其社保中心、各社区、村委会开展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与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不断完善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确保人社服务落到基层。

以上评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013


福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议工作组

工作评议报告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奇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评议工作组的委托,我就市卫计局工作评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福安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评议工作组于76日至15日对市卫计局进行工作评议调查。为确保评议调查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正性,评议组分两个小组,深入市医院、城北卫生服务中心、坂中卫生院等9个医疗单位,及市卫计局新农合管理中心、农村医务服务中心等12个内设机构,通过召开汇报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材料、民主测评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卫计局的工作进行了客观的调查和了解。

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市卫计局高度重视,召开了领导班子、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按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把评议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的抓手,做到以评议促提高。

二、卫计局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市卫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为中心,围绕解决群众看病就, 医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惠民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服, 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市经济、民生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推助, 作用。具体体现在:

㈠强化政府职能,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市卫计部门根据福建省、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广覆盖、重内涵、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07年的50元提高到2016年的540元,参合人数、补偿比例、补偿范围、参合群众受益水平等均逐年提升,基层群众因病致困、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完成市民族医院和穆阳卫生院医疗资源整合、医疗机构人员重新定编和基层医疗机构三核定工作;全面启动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工作,截止2015年底,累计为群众让利1900.18万元;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加强与闽东医院分工协作,开设协作门诊,引导病人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推进基层妇幼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实现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合并;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就医环境持续改进。2011年以来,市政府累计投入资金8632万元,完成市医院、妇幼院等13家医疗单位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新增业务用房20389.5m2;完成民族医院等14家医疗单位业务场所提升改造、污水处理、环境建设等任务,改造面积11327平方米。二是基础设施得到改善。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3268.76万元,为各医疗单位更新、添置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得到恢复。三是卫生所建设得到加强。省财政补助400万元,完成全市328所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市财政累计投入473.8万元,为全市363个村卫生所配备了急救设备,推进140个行政村的海云工程建设,提高了急救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44万元,设立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下设闽东医院、市医院急救分中心及民族医院,上白石中心卫生院、下白石中心卫生院等三个急救站。

㈢抓好公共卫生,提升重点项目工作成效。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新成效。省、市财政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5元提高到45元。二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2011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24786人;补助农村住院分娩妇女28594人,补助金额1143.76万元。三是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加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2015年的0.09‰3.59‰四是疾病预防控制有效落实。全市儿童六苗接种率达98%以上,结核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先后获得省结核病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艾滋病防治扩大治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㈣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制定并坚持五个一批暨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委培一批、对口支持一批、返聘延聘一批和培训提高一批的政策,培养和引进人才政策,对我市卫生人才紧缺的现状有所缓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以来,市卫计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我市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卫生事业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卫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㈠规划建设滞后,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一是医疗机构布局不尽合理。全市卫计专项规划相对滞后,医疗资源未能做到优化配置,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如城南、城北两家卫生服务中心相距仅百米,罗江街道至今未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二是建设用地和医疗用房不足。如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仅1600m2左右,与二级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相差较大,且市妇幼保健院各办公楼分属多地,业务管理不便的同时也给群众就医带来不便;城南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仅800 m2左右,甚至新建的城阳卫生院因用房面积不足,而无法配备六大件等必备医疗仪器。三是医疗用房存在安全隐患。如城南、城北等单位用房,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建成,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周边建筑增多,部分楼间距不足1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25个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配备均不达标。

㈡卫生人才不足,培养力度有待加强。近年,我市虽采取一定政策措施来培养和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生活进步发展的要求,卫生人才缺口问题仍是制约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人才流失较严重。近五年,我市卫生系统退休、辞职、调离人员共计91人,合计占在编人员总数的11%。二是人才出现断层现象。医学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青黄不接,现有高级职称人数仅45人,占比5.1%,重点医学专科难以建立;后备技术力量较薄弱,一些专业学科出现技术人才断层的现象。三是培养、教育力度不够。市卫计部门对医务人员现有继续教育的方式、培训效果不佳,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不够;部分卫技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医德医风腐化,对全市卫计部门造成不良影响,如近年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发生的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案件等。

㈢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成效有待提升。一是工作协调不够,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重大卫计事业发展的能力不足。如落实省委一归口三下放改革任务(20153号文件)及推进市中医院新建项目建设等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内部机构改革成效不高。卫生计生改革合并至今,在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改革、妇幼院与计生指导站合并、机关人员整合等方面,仍存在统筹推进不力等实际问题,改革进展情况滞后于其他县市。三是执法能力不足。如在监管我市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和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上,存在着打击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

从调研情况,市卫计局在加强队伍建设、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更加明确。在医疗改革不断推进、政府投入不断加大的同时,我市医疗服务主要指标虽有所提升,但在处理好医改政策与医院衔接问题上还需进一步理顺。如市医院和中医院,在医改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后,业务收入分别从2013年的5133.67万元和2404.21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4832.46万元和2174.84万元。

㈣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有认真答复,答复率100%,对于涉及政策性强的部分意见建议存在客观说明多的现象,个别办理效果还不理想,办理前与相关代表的沟通有所欠缺,近两年办结效果有所提升。

四、意见建议

㈠及时制定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市卫生局应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做好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对现有的卫生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合理配置,以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相结合原则,科学制定《福安市卫计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发展规划》,不断创新和深化我市医改工作,确定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建立切实有效的措施,采取新建、扩建、改建、异地重建等方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并及时完成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重视老旧设备的维护、重置等工作,切实让卫生事业发展尽快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更好地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是卫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全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根本保障。市卫计部门应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管理人才培育。随着卫计改革不断深入,加强管理干部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培育懂经济、通法律,熟悉现代管理的卫计管理干部队伍,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高端医疗人才,出台引进优惠政策,在薪资、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学术创新及科研成果者给予奖励,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真正体现高端人才的价值。对骨干医生,应加大培训力度,改善从业环境,切实提高其收入水平。在农村医疗人才培养上,建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借鉴大学生村官选送培养制度,制定发展培育计划,通过老村医的传、帮、带来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快医务人员周转房建设。在人才招录时,同等业务水平基础上予以优先录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有实力的乡镇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待遇上给予乡村医生支持。三是加强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完善卫生人才下乡坐诊、上派进修学习等机制,对市级医院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要到基层卫生院坐诊一段时间;镇卫生院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要脱产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一段时间。

㈢统筹推进卫计改革,提升整体工作成效。市卫计局应高度重视卫计服务质量和水平工作,以建立满意医院和卫生院为抓手,统筹推进卫计改革。一是统筹日常与中心,推动卫计改革工作发展。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卫计改革为中心,制订符合福安实际的医改综合方案,认真实行一归口、三下放的工作要求。二是统筹平时与重点,推动民生项目加快发展。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医院为抓手,以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为切入点,把民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积极稳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完成。三是统筹分工与合力,推动卫生计生机构融合发展。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业务相近科室整合融合,着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全民健康保健网络的目标。四是统筹当前与长远,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按照打基础、利长远的原则,调整各大医院评比权重,对照任务目标,建立院长奖优罚劣等激励机制,对于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科学制定计划,全面提升卫计工作成效。

㈣加强卫计执法监督,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卫生计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证。一要规范卫计执法。市卫计部门应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要落实追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队伍形象。依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要提高法治思维。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㈤加强卫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卫计工作关乎民生,备受关注,因此市卫计局及相关医疗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有关政(院)务信息,同时认真、规范地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自觉主动的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卫计局评议工作组

  长:胡奇华

   员:薛成福  黄铃康

    林铃容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评议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9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计局局长周泽平所作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自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议工作组组长胡奇华所作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评议报告》,并对市卫计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67%,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卫计局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在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开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指出,我市卫计工作仍存在规划建设滞后、卫生人才不足、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有待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有待提高等方面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卫计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及时制定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制定《福安市卫计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发展规划》,以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相结合原则,优化整合现有的卫计资源,以新建、扩建、改建、异地重建等方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重视老旧医疗设备的维护、重置等。要加大海云工程建设以及中医、畲药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兼顾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使卫计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卫计管理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培育懂经济、通法律、熟悉现代医院管理的干部队伍,健全完善卫计管理干部队伍考评制度和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卫计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高端和中青年优秀医疗人才,研究出台引进优惠政策,在薪资、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并建立有效绩效考核机制。对青年医生,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大培训和帮扶力度,不断改善其从业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提高青年医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加强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建立城乡医疗单位结对帮扶机制,完善卫生人才下乡坐诊、上派进修学习等机制,对市级医院晋升评聘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要落实到基层卫生院坐诊服务的规定。

三、加强协调力度,统筹推进改革。应以建立人民群众满意医院(卫生院)为抓手,统筹推进卫计改革。要统筹日常与中心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以改革为中心,研究制订符合福安实际的医改综合方案,认真实行省委一归口、三下放工作要求;要统筹平时与重点工作,以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为切入点,把民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医院、卫生监督所、罗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任务;要统筹分工与合力协作,按照精简、务实、高效原则,推动卫生计生机构业务相近科室整合,着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全民健康保健网络的目标;要统筹当前与长远规划,按照打基础、利长远原则,调高各医疗单位中基本医疗服务工作量的评比权重,对照任务目标,建立院长奖优罚劣等激励机制,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科学制定计划,定期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卫计工作成效。

四、加强执法监督,保障群众权益。要规范卫计执法,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落实追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防止懒政、怠政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不断提升队伍整体形象;要树立法治观念,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五、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市卫计局及相关医疗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有关政(院)务信息,同时认真、规范地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评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0月13日

 

 

 

 


福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评议工作组

工作评议报告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尤长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评议工作组的委托,我就市民宗局工作评议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按照《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本评议工作组从6月下旬开始,对市民宗局2014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开展评议调查。为确保评议调查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正性,我们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三个畲族乡、四个宗教团体、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部分畲族村干部和畲族人大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深入到民宗局内设股室,有关单位以及畲族乡、村,宗教场所,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市民宗局工作情况,共召开座谈会11场,走访民族村6个,约谈民宗工作者14人,民族、宗教人士12人,畲族人大代表8人。

市民宗局对本次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召开了工作评议动员会,对接受市人大工作评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形成了领导重视,认识统一,配合到位的工作格局,在时间、人员及资料查阅等方面全力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评议调查。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撰写自查工作报告,推动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市民宗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着眼全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在评议调查过程中,畲族乡、村两级干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等对市民宗局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总体上表示肯定。

㈠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阵地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持续抓好坂中乡彭家洋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试点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活动,促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不断加大畲歌协会等畲族文化机构工作支持力度,启动畲族文化中心项目建设。积极上报并争取了溪塔、虎头、过洋等312个村列入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村,先后投入550多万元推进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建设。编篡福安畲族雷、兰、钟氏志,成功申报畲族宝塔茶等6项市级以上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开展畲文化进校园活动,开设畲语兴趣班、畲歌传习所、畲族编织兴趣班等。支持畲族乡、村举办畲族传统歌会及桃花节、刺葡萄采摘节等主题文化活动,继续办好了三月三等畲族民俗节活动,提升福安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㈡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宁德市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扶持民族乡、村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增收工程,支持17个茶叶、刺葡萄、水蜜桃、食用菌、反季节蔬菜等民族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6个畲药生态园建设。推动满园春茶业有限公司、珍华堂工艺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列入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定点企业。

㈢规范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市依法登记的230处宗教场所换发新的登记证,完成593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城关天主教堂被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天堂寺、种德寺、鹤山道观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督促宗教场所建立健全了人员、财务、消防治安、医疗防疫、文物保护等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排查,保持全市宗教场所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创新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佛教场所成立会计代理中心实行财务统一代理,该做法在全省民宗系统进行经验交流。全面开展乱滥建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以来共整治乱滥建宗教场所49处,其中拆除41处,改作他用8处。

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各宗教团体按时完成换届, 工作,调整充实团体班子,监督各宗教团体用好, 市财政每年下拨的工作经费。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动员教职人员积极参加社保和医保,实现社保参保率98.8%,医保参保率达100%2016年成立宗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教职人员办理社保、医保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宗教场所房产、土地等教产确权、安征迁等宗教界关注的难点问题。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资助学、赈灾济困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宗教慈善周活动,近年来共募捐救灾资金97万元、捐助困难学子130人、接纳养老人员约1200人。

㈤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提升机关效能,进一步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民族宗教审改三张清单制度,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015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6件,其中《关于加大对畲族地区扶贫力度的建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文件精神加大对非少数民族乡镇民族村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等主办件的办理结果为A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政策宣传广度深度有待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惠农民生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许多政策民族乡、村两级干部群众不了解;个别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意识不强,对宗教工作和信教群众不够理解、不够尊重。部分信教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仍存在随意乱建、改建、扩建寺观教堂和民间信仰场所现象。
   
㈡支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力度有待加强。对福安作为畲族人口最多、最聚居县市这一品牌打造不够理想,对畲族传统文化保护、继承和发展缺乏有力措施,畲族传统文化不断流失。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滞后,产业、文化、特色村寨建设等专项规划不完备,发展主题不够突出、随意性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推进力度不够,试点村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对产业发展不够重视,部分试点村缺乏产业支撑。

㈢宗教事务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履行宗教场所监管职能仍存在薄弱环节。佛、道教场所大多没有成立民主管理组织;教职人员备案不彻底,目前全市仍有300多名教职人员未认定备案;对宗教场所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部分宗教场所没有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道教场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场所管理混乱;一些宗教场所及其所办敬老院存在安全隐患。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个别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低,综合管理能力弱。宗教场所的土地确权、敬老院登记、佛教居士遗体火化、收养弃婴办理户口等热点难点问题有待破解。   

㈣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市民宗局相关股室专业或熟悉业务人员不足,宗教行政执法开展存在难度。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对民族村、宗教场所的走访调研和工作指导不够广泛。换届后还未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民族宗教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不利于基层民宗工作的开展。

四、意见建议

㈠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与《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相结合,通过集中宣讲、日常走访、开展主题宣教活动等,突出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促进民族宗教领域普法接地气。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宗教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信仰人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意识,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和监督。三月三等畲族民俗节活动为契机,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融入到畲歌会等各类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到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促使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念和和谐的宗教工作氛围。
  ㈡加强统筹,进一步推动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加大畲族传统文化保护弘扬力度,抢救与挖掘畲族民俗、工艺、服饰以及舞蹈、武术、医药等文化遗产,着力抓好畲族文化公园等畲族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着力打造以三月三为主体的畲族文化活动品牌,提高福安畲族文化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制定好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指导民族乡、村精准对接上级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找准发展定位和路子。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突出畲族风情,提高特色村寨的品味,打造精品村寨。继续扶持民族乡、村依靠自身区位、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种养殖、畲族生态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走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道路。
  ㈢依法管理,进一步促进宗教领域稳定和谐。认真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做好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佛教场所财务统一代理做法,开展安全排查回头看等活动,推进宗教场所财务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宗教工作组织协调,定期举办各宗教团体、场所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服务,为宗教界更好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案、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宗教场所土地确权登记、敬老院登记、佛教居士遗体火化、收养弃婴办理户口等宗教难点问题的解决。

㈣强化素质,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要加大民宗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民宗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深入各民族村及寺观教堂、民间信仰场所走访调研、指导工作。要尽快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民宗局评议工作组

  长:尤长铃

  员:李    刘东升

    雷寿坤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69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宗局局长雷卫忠所作的《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作自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民宗局评议工作组组长尤长铃所作的《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作评议报告》,并对市民宗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83%,测评结果为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5年以来,市民宗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着眼全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同时指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广度深度、支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力度、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创新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并与《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相结合,通过集中宣讲、日常走访、开展主题宣教活动等形式,突出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宗教领域普法接地气。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宗教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信仰人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意识,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和监督。以三月三等畲族民俗节活动为契机,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融入到畲歌会、畲族文化进校园等各类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到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促使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念和和谐的宗教工作氛围。

二、加强统筹,推动民族事业发展。制定好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指导民族乡、村以及非民族乡的民族村精准对接上级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找准发展定位和路子。突出畲族风情,深入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提高特色村寨品味,打造精品村寨。继续扶持民族乡、村依靠自身区位、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种养殖、畲族生态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走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道路。加大畲族传统文化保护弘扬力度,组织对畲族民俗、工艺、服饰以及舞蹈、武术、医药等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挖掘和研究,大力推进畲族文化公园等畲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着力打造以三月三为主体的畲族文化活动品牌,提高福安畲族文化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领域和谐。认真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做好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佛教场所财务统一代理做法,开展回头看排查活动,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宗教工作组织协调,定期举办各宗教团体、场所工作座谈会;加强引导服务,为宗教界更好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宗教场所土地确权登记、敬老院登记、佛教居士遗体火化、收养弃婴办理户口等宗教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强化素质,提升民宗工作水平。加大民宗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民宗干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加强民宗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各民族村及寺观教堂、民间信仰场所走访调研、指导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负责人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以上评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013

 


福安市国家税务局评议工作组

工作评议报告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  欧阳新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评议工作组的委托,我就市国税局工作评议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工作评议的基本情况

按照《201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我们从75日开始,对市国税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开展评议调查。为确保评议调查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正性,评议工作组深入到市国税局及内设科室、纳税企业,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国税局工作情况。先后共走访企业11家,约谈基层国税工作者、企业经营者、人大代表30多人。

市国税局对本次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召开了工作评议动员会,对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形成了领导重视,认识统一,配合到位的工作格局,在时间、人员及资料查阅等方面全力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评议调查。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撰写自查工作报告,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监管,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㈠征管工作不断加强。2015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政策性减收较多等不利因素,市国税局迎难而上,以税收分析为抓手,以绩效考评为杠杆,群策群力、创新奋进,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化欠税清理,为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作出了努力。2015年共累计入库税款147993万元。累计完成财经口径收入145498.4万元,形成地方级收入46681万元,同比增收73万元,增长0.16%2016年上半年累计入库税款7.94亿元,同比增收7965万元,比增11.15%

㈡征管质效不断提升。市国税局积极做好纳税评估及风险应对工作。通过开展零售医药行业、水利发电行业、福利企业、出口退税企业、商品混凝土行业等各类行业风险应对评估,规范促进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完善征管模式,合理规划征管职责,强化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工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强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大企业国际税收管理。扎实做好金税三期推广工作(金税三期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较好完成前期系统初始化和异常动态数据清理任务。

㈢税收执法不断规范。一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执法过错责任追求为保障,查找税收执法的薄弱环节,促使执法规范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二是规范行使税收裁量权。严格在法定权限及裁量权内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加强后续管理,对处罚内容、幅度、依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营造了公平税收执法环境。三是发挥税收稽查作用。密切跟踪协查系统运作情况,建立健全协查岗位职责,利用协查系统提供信息挖掘案源,并及时查处。

服务环境不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信息化为依托,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量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完善内部业务流转,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广使用《纳税服务规范管理系统》,将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缺件备忘、免填单以及流程监控等纳入系统管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通过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出口退税、推进“互联网+税收”模式、开展“税易贷”战略合作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开展培训提升、狠抓廉政建设、激活载体等形式,形成了团结谋事、合力干事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管理考评委员会,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结果运用办法,通过把工作落实与绩效管理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作用。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外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全面运行“内控促廉”管理监控系统,着力解决业务系统内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注重深化廉政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海报展播和廉政微电影展播等活动,着手建设具有福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基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市国税局在组织国税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㈠组织收入有待挖潜。一是税收收入工作倚重税收计划,按任务收税、计划制约征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以办税服务大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坐等纳税人上门办税。挖潜增收的主观努力程度不够。三是对规模较小、纳税较少,与收入影响不大的纳税户疏于管理,客观上存在管理手段跟不上,人员有限等情况,对纳税户的管理普遍存在着“抓大放小”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纳税人能少交就少交,查后再补的侥幸心理,而较多零散户的税收丢失,积少成多,直接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没有做到应收尽收。

㈡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一是税收宣传广度和深度发掘不足。税收宣传多为标语性内容, 欠缺综合性税收政策信息, 致使广大纳税人对税法等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够强。如,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电子发票无法作为报销凭证,使电子发票的推广和应用存在较大难度。二是宣传对象缺乏针对性。由于缺乏对纳税人税法需求的深入调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时往往侧重于企业纳税人,没有针对不同纳税人的宣传需求进行分类、分层次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存在单一倾向。开展宣传工作缺乏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联合举办的大型活动较少。

㈢征管工作不够有力。一是涉税犯罪追究力度不够。由于涉税案件的处罚率和曝光率偏低,打击力度不够,造成税务违法犯罪活动猖獗,降低了税务执法的水平和质量,影响了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和震慑作用。二是电子商务的税收监管不能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供货来源与途径等信息存在隐蔽性,纳税人申报是否属实成了未知数。因此,推进电商全面、规范征税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三是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还不够到位。对重点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的预计等最具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掌握较少,缺乏全程动态监控机制。

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征税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规范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对办税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国税干部平均年龄高达51岁,年轻干部引进渠道不畅,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懂经济、会查账、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整体素质与国税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四、意见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纳税氛围。要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利用其“品牌效应”,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等载体,以讲座、培训、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将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税流程和规范,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制度改革的落实。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深入调查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现实需求,根据纳税人个体情况和需求差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宣传辅导。要深化税收法治宣传,加大对依法诚信纳税先进典型的宣传,建立税收违法违规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纳税人建立税收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收管理成效。一是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地税、发改、工商、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情报交换和信息共享随时掌握纳税人真实的涉税信息。二是做好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有效整合利用各类信息对重点税源进行宏观与微观分析,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提高税源监控质效;三是强化征管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把好入口关,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的真实,加强责任追究,杜绝在征管大系统中出现垃圾信息;四是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准确发现纳税人风险和税收征管漏洞,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税途径,努力打造具有福安国税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针对重点纳税大户设立VIP绿色通道为优化税收环境、壮大经济税源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要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税务人员素质。要注重提高全体税务干部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意识,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努力构建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一要强化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税收管理知识学习,初步构建起税源监控、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相统一的税源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全局的税源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办公软件操作、数据分析软件操作等培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学习的能力。二要加快岗位交流,让干部经历多岗业务锻炼,活跃思维方式、完善知识结构,培养业务“多面手”和复合型人才。三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风险宣传教育,使学法、用法成为常态,使钻研业务、精通业务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并有效地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国税局评议工作组

  长:欧阳新生

  员:赵    王介茂

阮则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

市国家税务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市国税局:

20169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税局局长王燕韩所作的《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自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市国家税务局评议工作组组长欧阳新生所作的《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评议报告》,并对市国税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67%,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5年以来,市国税局在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源监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指出,我市国税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按任务收税、计划制约征管的现象依然存在,组织收入有待挖潜;税法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征管工作力度不足,影响了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年轻干部引进渠道不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国税工作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税法意识。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利用其“品牌效应”,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等载体,以讲座、培训、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将税收政策宣传到位,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税流程和规范,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制度改革的落实。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深入调查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现实需求,根据纳税人个体情况和需求差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宣传辅导。深化税收法治宣传,加大对依法诚信纳税先进典型的宣传,建立税收违法违规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纳税人建立税收法治意识。

二、加强业务衔接,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与地税、发改、工商、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情报交换和信息共享随时掌握纳税人真实的涉税信息。做好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有效整合利用各类信息对重点税源进行宏观与微观分析,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提高税源监控质效。强化征管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把好入口关,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真实,加强责任追究,杜绝征管大系统中出现垃圾信息。

三、加强措施推进,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办税途径,努力打造具有福安国税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针对重点纳税大户设立VIP绿色通道,为优化税收环境、壮大经济税源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提高全体税务干部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意识,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努力构建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定期组织税务人员开展税收管理知识学习,初步构建起税源监控、税收分析、评估、稽查相统一的税源管理机制。加快岗位交流,让干部经历多岗业务锻炼,活跃思维方式、完善知识结构,培养业务“多面手”和复合型人才。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风险宣传教育,使学法、用法成为常态,使钻研业务、精通业务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

以上评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评议工作组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013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俞道雄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 因人事变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俞道雄、林志生、林启福等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俞道雄等辞去

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2016930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因人事变动,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审议:

接受俞道雄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林志生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林启福辞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930

 

 

 

 
 
上一主题: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三十八期)
下一主题: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三十六期)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人大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