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国清
各位代表:
按照《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至12月27日18时,本次会议未收到各代表团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代表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本次代表大会前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研、视察,多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会议期间,代表们相互交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针对提升产业发展、实施项目带动、推进城乡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积极地提出建议。至议案截止时间,议案审查委员会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由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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