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法院: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旭盛的提请,福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审议决定:
免 去
陈善书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雷阮玲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梓熊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钟绍勤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兰张英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叶乃洪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 芳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郑成锦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林晓晖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祖平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跃萍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程闽敏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缪 月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林清同志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 命
黄梓熊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钟绍勤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立峰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乃洪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林晓晖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园人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缪 月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王林清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耀楠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程闽敏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 宏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冯 伟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 曦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建霞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姜 玟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