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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勇铭:农村道路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9年01月14日     点击:46972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市在2016年相应出台制定并印发了《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政办〔2016〕245号)文件,明确规定关于农村公路对提升改造建设,我市财政配套资金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单车道四级公路晋级建设为路面宽6米及以上双车道四级公路,按12万元/公里标准补助,建设4.5米以上自然村公路按5万元/公路标准补助,拼宽工程及建设路面宽3.5米公路,按5万元/公里标准补助。据调研,2017年我市周边县实际:如周宁县,根据《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7〕115号)文件,该县农村公路建设县财政配套资金按省级补助1:1予以配套(即每公里县级配套补助66万元)。对比而言,我市本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到位率相对较低。希望市人民政府、交通局、加大落实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力度,市财政按相应标准足额配备到位,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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