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6日,福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甘棠、湾坞、潭头、溪潭、康厝等乡镇的部分行政村、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森林公安、林业站,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福安市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一法一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以及问题。
执法检查组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大“一法一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完善乡镇林业规划,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要加大打击违法案件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升林业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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