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批复》,结合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求,决定同意市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福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38名。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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