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福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人民政府:
福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听取和审议了《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城阳乡设立城阳镇的议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城阳乡立足自身优势,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加快发展步伐。乡域经济和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撤销城阳乡设立城阳镇条件已经成熟。为进一步优化福安建制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会议同意撤销城阳乡,设立城阳镇。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及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协调和跟踪工作,圆满完成城阳撤乡设镇的工作任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