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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龙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9年07月26日     点击:5227

2019726日福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有关规定,鉴于郑龙康工作变动,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龙康辞去福安市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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