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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9年07月29日     点击:73132

市人民检察院:

20197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光良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指出,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有待完善、未成年人保障工作有待提高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综合治理。要坚持特殊保护,树立优先保护、区别对待、帮教矫治、感化挽救的理念,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顺利回归社会。要坚持综合保护,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坚持双向保护,既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并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实施情况,注重矛盾化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社会管理,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要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要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学校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引导,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配合。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在继续开展校园法治讲座、社区法治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网络、微电影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教育。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大格局。对于目前仍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的2名儿童,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及时送交民政部门临时照料。根据该《意见》,对于公安机关应当解救而不进行解救的、民政部门应当履行安置职责而不履行的、检察机关应当开展法律监督而未开展的,各部门应以正式公函相互提醒、监督。对于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涉嫌犯罪的,发现单位应当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抓住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制定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细化特殊程序办案规定,加大软硬件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帮教挽救、落实特殊制度、开展犯罪预防等工作内容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法律之堤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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