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福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细光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 旭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雷阮玲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培生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汉泉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碧英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逢应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 彤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许剑斌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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