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安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四组自2020年4月15日起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巡察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和福安市委部署要求,将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摆在首要位置,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巡察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涉及巡察监督内容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市委巡察四组专用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305035507,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7:30;联系信箱: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一楼大厅;邮政信箱:福安市605号邮政信箱,邮编号码355000;接访地点: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03室。
中共福安市委巡察四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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