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和便于开展工作的需要,决定在阳头街道第四选区、赛岐镇第二选区、城阳镇第三选区、罗江街道第三选区、溪潭镇第五选区、溪柄镇第八选区、社口镇第一选区、甘棠镇第九选区、潭头镇第六选区、湾坞镇第四选区、康厝乡第三选区、溪尾镇第二选区、松罗乡第四选区、穆阳镇第四选区依法补选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1名。确定选举日为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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