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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21年02月24日     点击:1112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7日,市委巡察四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巡察发现存在的4个方面13项37个问题,提出4条整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针对巡察发现37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80条。通过集中整改,目前,3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全力以赴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对照查摆,提出整改措施,全力以赴狠抓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8月7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情况反馈汇报,会议要求机关党组强化政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8月12日机关党组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四组巡察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情况反馈会的通报》,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求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9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亲自主持谋划制定方案,亲自跟踪整改落实,发挥好带头作用;班子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带头形成全面整改的大合力;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三)明确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13项37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分解,制定整改措施80 条。机关党组将巡察整改方案的制定作为整改落实的基础工作来抓,8月17日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8月21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着力从源头上健全长效机制,已成立了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机关移风易俗综合整治“带彩打牌”不良风气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新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加值班误餐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分工的通知》《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学习内容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制定了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党规,以及省委、宁德市委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拓展学习形式。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和每月学习提示,采取周例会、“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学习、视频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员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如,6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到松罗乡南溪村,开展“迎七一学回信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九家保纪念馆,并慰问村里困难老党员。党支部在集中学习之外,还督促党员常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个人自学,进行线上线下的交流学习;三是强化思想认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立行立改,更加注重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6月24日、8月11日,通过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精神;二是开展专题研讨。结合所学理论开展专题讨论,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方面,充分发挥市人大机关党组作用,推进人大机关工作创新与发展,努力谱写出人大机关工作的新篇章;三是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市人大机关党组要求广大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研究制定了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机关党组宣传思想文化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研究、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1次、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每年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传宣讲不少于1次。6月30日向市委专题报告2020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8月21日机关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7月31日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暨“党建联谊、城乡互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吴卫平在锦阳社区上了题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党课。三是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8月3日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及办公室科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再次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督促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目前,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已制定2020年“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对上级指示批示相关文件进行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措施,高质量抓好落实。三是切实抓好市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把管党治党工作摆上市人大机关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更加注重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对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引领、指导、监督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贫困户挂钩帮扶工作不够严实细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对当事的7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开展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填写扶贫手册。针对《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缺项漏项的问题,该7位同志立即查缺补漏进行了整改,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补充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是扎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举一反三,要求机关科级干部严格落实好帮扶责任人任务,对挂钩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动态跟踪了解,帮助贫困户制定稳定脱贫计划,协调解决贫困户具体困难,确保一户一策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总支自身建设。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完成了换届选举,选出了新的组成人员,明确了工作分工,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底市人大机关党总支将按照要求,规范开好支委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机关党总支严格履行职责,对所属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加强监督及指导,尤其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发展党员的审核把关。三是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党建业务咨询,同时采用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党员大会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齐附件。已补充《推荐出席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选人选报告单》,附列具体人员名单。二是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机关党支部在工作中存在的资料归档不严格、不完整等问题,机关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规范党员大会议事决策程序。机关各党支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大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当事人已回单位上班。市人大代表之家原副主任2017年11月经福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到宁德市大华电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根据巡察组意见,立行立改,动员该同志辞去宁德市大华电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务,并于2020年 5月回到市人大代表之家上班。二是规范个人信息填写。 9月10日我们组织人员到组织部档案室查阅了该同志档案材料,档案中有关入党时间的记载有1993年5月、1993年7月、1994年7月。根据潭头镇党委于1993年5月30日填发的党费证信息,确定其入党时间为1993年5月。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以此为鉴,今后机关党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抓实日常监督,让干部职工感到监督在身边,真正体现对干部职工的真关心、真爱护。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学风会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严肃问责。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4位在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撰写书面检讨书,并逐一进行批评教育;对已退休的2位同志责成在老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重新撰写心得体会。8月下旬,该6位同志已按要求重新撰写了学习廖俊波心得体会。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教育。以此为鉴,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自身素质,端正学风文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文件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已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切实加强工作交流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精诚团结、合力攻坚的干事氛围。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按照2020年市人大机关党组工作要点,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落实文件走过场行为。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已设置固定公开栏,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审批”的程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内容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市人大代表的通知》(安常综〔2020〕3号)文件要求,机关党组成员已通过电话、座谈、微信等方式与所挂钩联系的市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系,直接听取代表和群众诉求。二是督办重点建议。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职责,激发代表的工作热情和履职的积极性。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0年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集中督办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增强工作合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掌握社情民意。机关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市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民生调研等活动,注重掌握社情民意,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津补贴发放中的违规行为。落实2016-2020年违规发放的驾驶员洗车费,人大信息宣教费等整改工作。已收回违规报销的洗车费570元,收回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领取的人大信息宣教费4260元。二是规范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关于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安常办〔2019〕38号)精神,规范市人大代表会议误餐、交通补贴等费用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建立车辆台账。8月中旬已建立2016-2017年,车辆闽J60040、闽J60017、闽J370KF“车辆维修(保养)台账”。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通过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对单位公务车辆的派出事由、使用时间、入库信息等加强监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培训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违规报销的培训费。该工作人员已于2016年退还相关费用400元,2020年8月退还3190元,共计359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财监〔2018〕2号)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

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节约意识。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规范公务接待。按照《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工作,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到本委机关联系工作确需接待的,安排工作餐1次,经审批后发给工作餐券到定点餐饮单位就餐。三是完善相关制度。根据《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印发《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差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重复报销差旅费。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抓好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会议报销等,已退还重复报销差旅费120元。二是规范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福安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财监〔2018〕2号)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人大机关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市人大机关党组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强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制度,掌握财务工作要领,规范账务处理工作。二是规范财务账目。根据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会计科目列支,提升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内控管理。2020年8月调整充实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相关单据。2020年8月31日,已补全固定资产设备相关单据,健全固定资产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今后将严格依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5〕7号)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办公设备等资产管理,完善其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等各环节手续。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旧电梯回购余款上缴财政。旧电梯回购总收入32000元,2016年9月30日付电梯拆梯费26000元,实际收入6000元。2016年9月29日交纳电梯回购总收入税费932.04元,余下5067.96元于2016年10月26日上缴财政。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今后将严格执行《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5〕7号)精神,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统筹安排。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

1)关于“未按规定标准缴纳会员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标准补交工会会员会费。8月28日已按照会员费交纳标准收回2016年工会会费差额部分,共计547.42元。二是规范缴纳会员会费。今后,市人大机关工会将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缴纳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费使用情况认真整改。关于发放退休干部慰问费问题,根据2017年6月市财政局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当时已整改到位;关于会员家属住院慰问费问题,根据福建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有关问题的解答》精神,已附齐相关附件。二是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今后,市人大机关工会将认真遵照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落实工会会员福利政策,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未按实际会员数报销工会活动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全签领单信息。机关工会已补全2019年12月工会会员领取电影票的签领单。二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今后,市人大机关工会将认真贯彻《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关于“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9月30日前,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已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全面履行党建责任。市人大机关党组书记全面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分工。2020年5月机关党组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分工的通知》(安常机关党组〔2020〕6号),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分工。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常机关党组〔2020〕6号文件要求,机关党组成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形成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确定风险等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委室及其负责人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已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二是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绘制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采购与管理业务、财务支出业务、代表选举工作等方面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图,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2017〕22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已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二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责任制分工的通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提出建议意见。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整理档案材料。依据档案管理的要求,2016-2019年机关文书档案材料皆委托福安市博林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市直机关有关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培训费、会议费、资产管理等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抓好出差审批、公务接待、代表培训、会议报销、资产管理等工作。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党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4次,确保每月至少集中理论学习1次,做到有方案、有内容、有记录、有签到等,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效果。二是制定完善学习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安常党〔2017〕19号),结合人大机关党组工作实际,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市人大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重点抓好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整改等重点工作环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1月15日、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先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委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与会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结合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进行深入剖析,深刻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6次,上党课2次;老干部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1次。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市人大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人大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落实党费“月缴月存”制度,认真核对2017年以来党费缴费基数、比例、数额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相关党员已将2018年1—3季度党费缴纳不足部分于2019年前补齐,并向巡察组作出情况说明,确保足额准确、账款相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于2020年5月8日将留存党费上缴市直机关党工委。2017—2018年党员交纳党费记录缺失的部分已补齐记录。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机关各党支部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做好党员月交纳党费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发展党员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认真梳理2019年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对个人材料前后不一致、政审材料缺失的,予以补充完善。2019年10月新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已进行补充完善;关于个人材料前后不一致问题,该同志于2019年9月根据其母亲身份证的姓名更改原填写的信息内容。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把好入党关口,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党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归档换届材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2017年换届缺失材料已找回并归档。二是完成机关老干部支部换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已于2020年8月5日完成换届工作。三是规范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机关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换届选举,进一步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选人用人不规范。

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和任免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撰写相关材料。要求2016—2017年4名新提拔股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安委办〔2016〕31号),认真查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建设、道德情操等四个方面内容,重新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8月中旬,该4位同志已按照要求重新撰写了《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通知》(安委组综〔2003〕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三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章可循。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并设置固定公开栏。二是制定相关长效机制。针对主题教育查摆出的“在抓支部建设中,工作能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上有所欠缺”等问题,召开党支部支委会会议,研究建立了相应长效机制,确保主题教育“真查摆、真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组已督促机关党支部针对主题教育查摆出的“在抓支部建设中,工作能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上有所欠缺”等问题,研究建立了相应长效机制。二是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力度,督促市人大机关党支部抓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机关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机关党组领导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发挥机关党组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毫不松懈地把后续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高,加强跟踪管理,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巡察反馈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如“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持续抓好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关党组将及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3.着力构建人大机关长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互相配套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市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一带头三表率”的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走在前、作表率,建设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616100;通讯地址:福安市冠杭路1号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电子邮箱:fardxx@163.com。

 

 

中共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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