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林清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劲松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畲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仲琅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胜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少金的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毅芬、林劲松、李艳、陈琼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仲琅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任命杨胜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畲区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王少金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詹金华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任命叶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林红为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林芳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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