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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为忠代理福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21年08月30日     点击:4233

2021827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第二款、《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和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陈为忠代理福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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