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福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刘东升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生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柳玉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林春堂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薛锦春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凌云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锦峰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程文伟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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