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9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期一天半。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玉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何世明、林志生、孙韩生等2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吕增华、林瑞全、王旭东,市政府副调研员、财政局局长刘忠富,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安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审计局、司法局、监察局、规划办等单位负责人,溪潭、溪尾镇人大主席,城区三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本委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安市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福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安市城市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人民警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经审议决定的请求,决定免去陈公明的福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会议根据福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旭盛的提请,决定免去程闽敏的福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吴明清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张宏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兰张英、雷幼容、傅丽珠的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张宏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建军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姜玟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叶晓明、陈琼、郑焕周、李艳、张仲琅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根据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建飞的提请,任命吴桂祥、郭文辉、林玲凤、刘武剑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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