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各委、室: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2次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1月9日审议决定:
免 去
王龙生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松奇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华容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 命
吴松奇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彦鑫同志为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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