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和便于开展工作的需要,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在罗江街道第四选区、赛岐镇第二选区、赛岐镇第八选区、穆云畲族乡第六选区、甘棠镇第八选区、甘棠镇第九选区、范坑乡第二选区、范坑乡第五选区、社口镇第一选区依法补选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1人。
确定选举日为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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