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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达、缪欢欢辞去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23年02月24日     点击:8545

2023年2月24日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第一款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安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调整,接受卢达辞去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缪欢欢辞去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安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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