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毋寿明的提请,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9日审议决定:
免 去
王增发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春潮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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