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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4年08月27日     点击:3829
 

2014826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财经工委依法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以下简称预算),公共财政总收入3055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为1757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转移支付及预算外资金统筹收入,总财力收入223446万元;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223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55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安排185562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议案,公共财政总收入不调,其中地方级收入调增9750万元,为185500万元;财力总收入调增188988万元,为412434万元;公共财政支出调增186634万元,为402867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65260万元,加上上年市本级基金结转及上级补助,为27956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79560万元。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本级决算草案,公共财政总收入318272万元,为预算的104.18%;其中地方级收入206511万元,为预算的117.5%、调整预算的111.33%;地方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转移支付及其他统筹收入和上年结余,财力总收入450398万元,为预算的201%、调整预算的111.7%;财政总支出374279万元,为预算的167.5%、调整预算的92.9%;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6119万元,减结转下年使用支出75930万元,净结余189万元,实现财政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360419万元,为预算的194%、调整预算128.9%;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23006万元,为预算的174%、调整预算的11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413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36651万元。

经审查,财经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培育壮大财源,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体现保证法定支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稳定社会基础上,提高民生工程和为民办事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平衡较快发展。

财经工委认为,市审计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预算法》等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审计报告揭示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预算工作的建议,在促进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必要帮助。

根据审计报告和初审分析,财经工委认为2013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仅从决算草案就能看到预算前瞻性不够,预算调整时有些项目幅度过大,但到决算时与调整预算仍有较大出入,许多财政资金的使用都不在人大批准之内。再如收入质量明显下降,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基础不稳固,非税收入占比过大,如此反复终有枯竭。内生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有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2013年市本级决算所反映情况总体是好的,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决算。

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经工委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是政府预算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要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精确计算,力求编实编准预算,确保政府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前瞻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尤其是第四季度提出的预算调整议案,对全年的收支情况应有相对精准的预测,尽量缩小与决算的差距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预算收支的动态监管,健全预算执行各个环节的财政监督机制。认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及常委会批准调整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预算支出数必须与预算限额相符,并且只能用于预算确定的项目,对违反预算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机制,将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各级各部门应加大对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切实整改,并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制止预算执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继续重复发生。

四、进一步稳固财源增长基础。一如既往大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支持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五、进一步稳定收入控制支出。统筹、协调理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关系,尽量将收入预算任务落实到征管部门;监督征管部门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各行各业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合理安排和使用预算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满足经济建设和民生需求;加大政府性基金收缴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并严格按规定使用政府性基金。

六、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向。积极从收支两个方面研究相应对策,力争在新一轮改革中为我市争取到更多的财政体制支持。特别要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着力夯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把财政增收建立在实在的财力增加上,以免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给我市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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