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快讯 | 监督之窗 | 代表履职 | 实践与探索 | 常委会公报 | 人代会资料库 | 选举与任免 | 机构设置 | 精神文明建设 | 图片中心 | 媒体频道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资讯搜索:
!今天是 北京时间:3点11分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关于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4年08月27日     点击:4145

 

2014826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福安市人民政府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扶贫开发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我市原是国家级贫困县,经过多年扶贫攻坚,1993年摘掉了“贫困”帽子。但我市是著名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面广、人多、基础薄弱,贫困状况仍然存在。现有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4个、宁德市级3个、福安市级45个,根据福建省扶贫标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310元以下),截至2013年底,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有21300人,占农村人口的4.95%2011年以来,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立足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闽委〔201164号和宁委[2012]33号文件精神, 着力探索扶贫开发路子,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实施“五大扶贫工程”,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扶贫开发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协调配合。为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市、乡(镇)党委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调整充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各司其责,各尽其能,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扶贫部门依照扶贫标准,对贫困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好贫困户的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加强业务指导、动态管理;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查统计部门建立了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制度,跟踪扶贫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纪检和审计监察部门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认真从严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贫困村改变面貌、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挂钩乡村发展,做到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项目落实、措施责任四个到位,切实为贫困群体多办实事、好事。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福安市“船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份政策性强、含金量高的文件;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并在扶贫开发重点乡镇、村,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把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结合财力情况逐步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整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逐步形成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多渠道多元化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提高扶贫实效,发挥整体效应。三年来,省、宁德市及我市共投入财政专项资金5713.48万元。其中:其中: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993.75万元,市财政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补助资金1100万元。市政府减免各种税费1926万元。

(三)突出重点,实施五大工程。一是组织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工程。2002年我市启动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以来,截至2013年底,先后在18个乡镇233个行政村458个自然村的项目区,累计发放56966户、26.58万人项目资金33117.34万元。其中,2011-2013年,先后组织13553户贫困农户入社,发放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16696.2万元,占计划发放项目资金的154.6%。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获得中国扶贫基金会“优秀团队奖”。二是组织实施造福工程。2011-2013年,省、宁德市共下达造福工程(含农村危房改造、连家船民安居工程)指标任务12002人。其中:省指标任务8011人,宁德市指标任务3991人。我市及时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19个乡镇,先后搬迁了3292户、13938人,超额完成省、宁德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地质灾害点搬迁49处、368户、1721人;造福工程搬迁213个自然村、1870户、8154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搬迁193个自然村、333户、967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搬迁6个村、40户、130人;农村危房改造搬迁118个自然村、375户、1575人;连家船民安居工程搬迁6个乡镇、12个村(居)、306户、1391人。三年来,全市新建续建造福工程新村(集中安置点)18个,集中安置2065户、8669人,占搬迁任务总数的62.2%。其中:新建续建100户以上的造福工程新村5个、50户以上的造福工程新村3个;完成整村搬迁自然村20个。全市新建房屋3209幢、12906间、19.36万平方米。三是组织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我市第三轮整村推进共有51个省、宁德市及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分别由3个省直单位、16个宁德市直单位、84个福安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宁德市5个副厅级以上领导、福安市42个副处级以上领导负责挂钩帮扶。三年来,各类扶贫开发重点村筹措帮扶资金达12342.7万元。其中: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6264.7万元;3个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筹措帮扶资金1038万元;42个福安市级扶贫开重点村筹措帮扶资金5040万元。启动实施559个帮扶项目,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瞩的成效。四是组织实施国家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程。我市松罗柳溪(后调整为溪潭岭头)、溪尾溪邳、穆云王楼、上白石坑尾、下白石小梨、潭头渔溪洋、柘头村、溪柄立峰、白沙等9个村,先后被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确定为第一、二批全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试点村。三年来,根据省、宁德市的工作部署,认真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截至2013年底,9个试点村拥有会员互助资金269.6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本市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90万元,计生协会补助资金10万元,会员费及村委投入资金19.6万元),受益农户3015户、12382人。9个“互助社”已发展入会会员546户(其中:计生户28户,低保户55户),共为514户入会会员发放互助资金312.22万元。我市的“贫困村互助社管理模式”得到了省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五是组织实施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工程。三年来,宁德市委、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民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华能集团福建分公司、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工程学院以及市四套班子领导,先后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51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特困户、计生户、病灾户、困难老党员、老村干1783户,发放慰问金54.15万元和价值80万元的慰问品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贫困人口仍然较多。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纯收入低于省定3310元扶贫标准的农村人口还有5100户、21300人。这部分贫困人口中,大都集中在各类重点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弱,收入稳定性差,易返贫。

二是基础条件仍然偏差全市现有新老地质灾害危险点512处、4450户、20600人急需搬迁;还有1734户、8116人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难度大、人口在30户以下的偏僻自然村;历年来新建续建的150处“造福工程”新村(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存在“有新房,没新村”的现象。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棘手。1998年以后搬迁的造福工程建新房安置户,因无法缴纳数额较大的土地复垦费,至今无法办理土地审批、城建(村建)建设许可等有效证件。据初步统计:全市至今仍有7000户、3万人的造福工程建房户未领到“两权证”;而且“造福工程”多是以异地搬迁(从建制村搬迁到其它中心村、镇区,跨乡镇搬迁、城区郊区搬迁)的形式安置。人己离开原居住的建制村多年,但户口无法迁移到现有的安居所在地,子女就学、大病就医等问题难予解决,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出现“脱管区”;

四是资源要素配置制约发展。人口大量外流,致使农村劳动力数量不足,素质低下;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向城镇集中,农村生活费用不断增加;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农产品价格增幅不大,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仍然较低。

五是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在整村推进工作中,除了省、宁德市挂钩扶贫开发重点村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外,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资金投入有限,部分村扶贫开发的效果不甚明显。

六是农村群众“求贷难”仍然存在。相当部分农村群众因无资产抵押、无人员担保等问题,得不到农村金融部门的资金扶持。“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因受资本金的制约,仍然无法满足广大山区群众的求贷需求。

四、2014-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今后三年,是我市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承前启后关键的三年。要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以实现扶贫对象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努力整合扶贫资金,找准发展经济路子,增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㈠明确目标,分类实施。

1、贫困户。2.13万贫困人口,列为全市扶贫开发帮扶到户的主要对象,组织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采取“一对一手拉手”的方式,市挂钩领导和挂钩帮扶单位、企业,每年每村结对帮扶不少于20户,每户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元。

2、贫困村。继续实施第四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2014-2016年,全市确定52个省、宁德市及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其中:省级4个,宁德市级3个,市本级45个。市里从政策、人才、资金、物力等多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一是实行挂钩帮扶制度。由市副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挂钩帮扶一个村;每个村安排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2个省、宁德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挂钩帮扶。二是实行选派干部挂职制度。继续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到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驻村挂职,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重点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公益事业。四是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工程。市农户自立服务社要在每个重点村中,组建不少于5个“五户联保”小组,入社社员不少于30户,每村发放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不少于10万元。金融机构要增加对省市级重点村扶贫项目、贫困农户的贷款投放,每村每年不少于20万元。

3、扶贫开发重点区域。把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范坑乡、松罗乡和晓阳镇、上白石镇列为全市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今后三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建立经济发展实力较强乡镇与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对口帮扶制度,福安经济开发区-松罗乡、湾坞镇-范坑乡、赛岐镇-晓阳镇、城北街道-上白石镇,形成“大手牵小手,一起往前走”的对口联系格局。对口帮扶乡镇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支持扶贫开发重点乡镇。

㈡抓住重点,着力推进。

一是推进小额信贷扶贫工程。今后三年,市财政继续一次性借给市农户自立服务社1000万元,作为增加贷款基本金,每年一次性返还后再借出,借款产生的利息作为贫困农户的贷款贴息,确保全市每年投放项目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惠及贫困农户4500户以上。

二是推进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搬迁工程。今后三年每年计划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500户、2250人。优先解决农村在册贫困户的搬迁需求。市财政每年安排配套建设资金500万元,用于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每年续建、新建100户以上规模集中安置点2个、50户以上规模集中安置点2个,全市集中联建安置的搬迁对象不低于70%

三是推进整村推进工程”。重点抓好以新一轮52个省、宁德市及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挂钩帮扶工作,每年力争筹措各类帮扶资金1500万元以上,启动各类帮扶项目100个以上。积极组织省市下派挂职书记到省、市外参观学习,拓宽眼界,吸取外地典型经验。

四是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扶贫工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抓好我市前两批9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村工作,计划发展入会会员700户,为550户入会会员发放互助资金350万元。

五是推进扶贫助学和送温暖献爱心工程。充分发挥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扶贫助学资金2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000名。组织协调新一轮省、宁德市及我市挂钩单位到52个省、宁德市及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慰问贫困对象1000户,受益5000人。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主任、委员批评指正。

谢谢!

 

 
 
上一主题: 关于《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下一主题: 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人大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