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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4年08月27日     点击:3965

 

2014826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彦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728日至8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走访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潭头、范坑、穆云、溪潭、城阳、溪尾、松罗7个乡镇,选择省、市扶贫开发重点村和连家船民、地质灾害等造福工程安置点,实地了解我市2011年以来扶贫开发重点村经济社会发展、挂钩帮扶、造福工程建设搬迁、小额信贷扶贫等情况征求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听取了市扶贫办的工作汇报,与财政、国土、住建、残联等相关单位座谈交流市人大农村工委结合调研情况,对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我市扶贫开发的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及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立足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积极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造福工程搬迁、整村推进、国家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等五大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产业扶贫拓宽了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我市把产业增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茶叶、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地方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3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10796元,比20118362元增长29.1%二是项目扶贫改善了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解决农村路、电、水、通讯、广播电视信号等五通问题。加大“造福工程”搬迁力度,三年来,先后搬迁了329213938人,新建续建造福工程新村(集中安置点)18个,完成整村搬迁自然村20个。三是社会扶贫汇聚了扶贫开发合力。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推动挂钩乡村的发展。三年来,各级帮扶单位及挂钩领导帮助51个省、宁德市及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筹措帮扶资金达12342.7万元,启动实施了559个帮扶项目,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瞩的成效。我市还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统筹解决因病因灾返贫和残疾、鳏寡孤独人员的扶贫解困问题。四是小额信贷扶贫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发展资金2002年我市启动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以来,至2013年底,先后在18个乡镇233个行政村458个自然村的项目区,向56966户贫困户发放项目资金33117.34万元,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我市的“贫困村互助社管理模式”还得到了省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并推荐在全省范围内学习、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村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大部分贫困村无村财收入,如范坑乡17个行政村,16个为村财空壳村;松罗王加村,村委虽有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但分成比例仅为1/36,无法调动村里实施旧村复垦的积极性来增加村集体分成二是公共服务不足。贫困村人口大量外流,村中大都是留守老人,劳动力不足;基础设施虽有改善,但文化生活贫乏,医疗条件差,老人看病难;部分村干部不住村,有事才回村里,“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三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不均衡。省、宁德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挂钩领导和单位高度重视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因有较大数量的资金投入,村容村貌有较大的改观,帮扶资金投入不足的市本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则效果不甚明显部分扶贫开发重点村存在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的现象。

(二)贫困户问题。一是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有待提高人均收入低于3310元的扶贫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界定,使有些不符条件的人利用人情关系或其它手段享受到了优惠政策,挤占了另一部分真正贫困人口该得的待遇,导致存在着激化干群矛盾的潜在风险。二是贫困户扶持不够到位。目前,我市贫困人口还有5100户、21300人,有的挂钩单位重视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扶贫到户缺乏具体措施或措施落实缓慢,扶贫到户与整村推进不甚协调。三是“求贷难”仍然存在。部分贫困群众因无资产抵押、无人员担保等问题,既使政府给予贴息,他们也难以贷到款来发展生产。

(三)“造福工程”搬迁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11998年以后搬迁的“造福工程”建新房安置户,至今仍有7000多户、3万人因土地、建设等有关政策限制,未领到“两权证”;且这些人多是异地搬迁,人已离开原居住地多年,户口却无法迁移到现居住地,导致子女就学、计划生育管理等问题难解决;2历年来新建续建的150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如溪潭镇洪口村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没有排水沟、路巷道路需硬化等。二是搬迁任务繁重。全市现有新老地质灾害危险点512处、445020600人急需搬迁,还有17348116人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难度大、人口在30户以下的偏僻自然村需要搬迁。

三、建议

(一)精准扶贫,确保帮扶措施进村到户。排查摸底。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准确摸清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底数,并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信息共享的精准扶贫网络管理系统,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依据。二要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扶贫办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做到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大公无私、能力强的人才选到领头人的岗位

(二)多措并举,增强贫困村贫困户造血功能。以特色产业带动扶贫开发。按“一村一品”定位,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产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集中力量,形成规模,促进群众稳定增收。二要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工作。抓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三要着力提高转移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强化务工技能培训,确保“造福工程”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四要积极探索增加村财收入的有效途径。适当调整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提高村集体分成比例,调动村级实施旧村复垦的积极性,增加村财收入,逐步增强村级组织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加大扶持,促进扶贫开发提速增效。一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宁德市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扶持,争取更多的扶贫开发资金。二要以多元投入提速扶贫开发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与统筹,合理整合扶贫项目和资金,更好地发挥扶贫资源的叠加效应和共振效应;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在社会扶贫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氛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帮助解决筹资难的问题。三要加大挂钩扶贫的工作力度。各挂钩单位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多深入挂钩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村里制定扶贫规划,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与贫困户脱贫兼顾,加快第四轮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实施进度

(四)加强协调,破解“造福工程”搬迁难题。一要规划先行。市政府要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以科学规划引领“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建设,向工业园区、城镇周边分步集中建设一批比较大的安置点,既能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和增收,又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人口集聚,实现双赢二要妥善解决搬迁户遗留问题。建议市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造福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协商办公会议,结合这次的两违土地疏导、户籍制度改革的机遇,给予妥善解决;加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有新房、没新村”的实际问题。三要加强造福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把好安置对象审核关、工程质量关、资金管理关等,把好事办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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