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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4年08月27日     点击:5092

 

2014826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灼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全面贯彻执行,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和谐,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赛岐、湾坞、上白石、穆阳等十九个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学校、企业、商场、医院、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大队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贯彻“一法一例”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消防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09年新的消防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十分重视消防工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实施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不断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普遍加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环境得到逐步改善。近五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消防组织领导,消防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市政府把消防工作列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消防重点工作和灾后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市政府与乡镇(开发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大部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能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管理工作。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公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例”,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街面电子屏、广告传媒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贴近生活式的消防宣传。在主干道路口、居民小区、人口密集区建立大型宣传牌,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新消防法实施以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近千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逐步增强。

(三)加强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部署“五大”活动、“百日消防安全会战”、“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行动,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近五年来,我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9407家,整改隐患19063处,临时查封营业性场所18932家,责令三停单位137家,罚款   239.7万元,拘留违法人员40人,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另外,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6万元,整改了18处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防火救灾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五年来,市财政投入地方消防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累计4027万元,经费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2014年,市财政下拨地方消防经费733万元,比2013年提高93万元,增幅14.5%,完成了省政府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三年(2011-2013年)采购任务,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全部更新。随着车辆装备的极大改善,以及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消防队伍灭火及应急救援职能作用日趋凸显。2009年至今,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566起,出动车辆945辆次,出动警力635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49人,疏散被困人员707人,抢救财产价值4279万元,得到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消防部队四项建设,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装备科技和后勤保障建设,开展消防岗位练兵活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二是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市消防大队下辖韩城、湾坞、赛岐3个消防中队,官兵81人,配备各类消防车辆共9辆,总载水量达50.5吨,泡沫液实载2吨,储备4吨,防护、侦检、破拆、排烟、照明、登高、通信等各类装备器材总计2545件(套)。三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组建溪柄镇、穆阳镇 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赛岐镇、甘棠镇等13支乡镇志愿消防队,政府专职队员、义务消防队员达280多人,配备消防车9辆,应急抢险能力极大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对“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大增加,情况更加复杂,对照法律的规定,我市消防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消防规划滞后。近几年,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乡总体规划较大调整,但是消防规划未进行相应调整,导致消防站等消防基础设施未能同步纳入规划项目的配套建设,例如溪北洋新区、康厝罗家洋新区等,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中心城区面积12.5平方公里,仅设置消防站1处,无法满足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够合理,湾坞消防中队设置在大唐火电厂内,不便于对湾坞片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溪北洋新区、坂中片区、穆阳片区、湾坞工贸区等至今未启动城市消防站建设工作。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主城区应设市政消火栓630个,实有467个,欠账率达26%,松罗乡、范坑乡仍无市政消防栓。

(三)消防装备总量不足。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市应配备各类消防车辆17台,目前仅有9台,缺8台,其中3台已将达到最高服役年。中队装备尚未达标,器材装备的总量缺额较大,存在器材少配、减配和待配的情况。经统计,灭火类器材应配2878套(件),缺额1088套(件);抢险类器材应配1292套(件),缺配712套(件);地震救援类器材应配216套(件),缺配118套(件)。

(四)火灾安全隐患多。一是大多数工业厂房及其办公楼未经消防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其建筑普遍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二是公共娱乐场所隐患突出。全市共有32家娱乐场所,其中17家通过消防审批,15家无消防审批违法经营。三是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多。从永辉超市、兴福兴超市和义乌商品市场、八一市场、京都商贸市场检查情况看,均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是电线乱拉乱接、电缆铺设安装不符合规定、商铺货架占用疏散通道、商城内商户使用液化气、部分室内栓水枪水带丢失、室内栓被遮挡堵塞、灭火器配置不足等问题。四是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健全,从金沙小区、鸿辉小区、凯兴小区和坂中秦阳小区、富春山水小区检查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部分消防栓、消防器材欠缺,消防栓水压不足的问题。五是家庭旅馆和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消防设施普遍配置不足。全市共有家庭宾馆323家,其中无证经营85家。有民办幼儿园80余家,其中26家没有经过消防审批。六是城区木屋毗邻区整治难度大。主要存在无消防通道、电线老化、电缆乱接、部分消防器材及水源缺乏等问题。七是农村消防隐患突出,大多数村未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一些房屋年久失修,电线老化,留守的老人和儿童居多,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初始阶段组织有效扑救。八是多产权、多场所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漏洞大。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联合机制、综合执法、长效监督的管理机制未真正形成。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大,存在畏难和推诿扯皮现象。特别对一些无证经营单位监督失控漏管,存在“有证有人管,无证无人管”的现象。群众反映消防部门存在比较大的有两个问题,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亟待加强,二是办证难问题亟待解决。大部分乡镇(街道)年初与村居有签订责任书,但按任务指标检查考核的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六)“一法一例”学习宣传不足。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一法一例”的学习认识不足,知之甚少。宣传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少群众消防常识、逃生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些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家庭作坊企业、个体经营户往往从经济效益和经营方便上考虑,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消防设备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

三、建议

(一)认真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加快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要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任期的责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划并同步实施。主城区(三办一镇一乡)应至少再规划建设1个普通消防站,溪北洋新区、穆阳片区、湾坞工贸区等地应各规划建设1个普通消防站。福安上半区的上白石、社口、晓阳、范坑、潭头等乡镇,下半区的溪潭、溪尾、下白石等乡镇,应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志愿(或义务)消防队。年内应完成组建5支乡镇政府专职队,规范4支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对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乡镇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配合协作。要发挥企事业单位消防责任的主体作用和村(居)、社区的作用,夯实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二要认真按照“一法一例”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要有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如:旧城区线路老化、社区物业管理、“三合一”厂房等问题。建立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进行查封、三停(停业停产停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全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治。

(三)加大消防投入,进一步夯实灭火及综合应急救援实力。

市政府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消防有钱办事、有人干事、不出大事。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确保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进一步完善消防专业队的布点工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三是市乡两级分担相关经费,提高消防专职队伍的待遇水平;四是加大对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实事工程,以提升社区防控火灾的水平;五是按照2013-2015年政府专职队员发展计划和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内容,稳步扩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加强乡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消防队员年龄老化、车辆破旧、装备不足的问题。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不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防火单位和岗位的职工、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自防自救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二要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提高其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消防部门要注意改进服务态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考评内容,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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