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民政府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2014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受主任会议的委托,财经工委结合我市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议案以及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预算,公共财政总收入为3600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为227400万元,加上各项上级补助、转移支付等,当年财力总收入为2646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6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7374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27374万元。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我市财政工作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应对压力,主动参与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强化收入管征,财政运行基本做到了保运转、保稳定、促内需及保重点的资金需要。1~9月,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253172万元,占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以下简称批准预算)的70.33%,比上年同期增收24535万元,增长10.73%,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75476万元,占批准预算的77.17%,比上年同期增加25473万元,增长16.98%。公共预算支出245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36135万元,增长17.29%。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438万元,占批准预算的59.57%,比上年减收27433万元,下降16.84%;政府性基金支出107247万元,同比减支61022万元,下降36.26%。
市人民政府2014年预算调整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全年财政总收入不调整,地方级收入调增49323万元,调整为31394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等,财力总收入调增173490万元,调整为438115万元,公共预算支出中加上上年结转支出等,调整为425102万元,调增160477万元。在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收入调整为249585万元,调减收入22211万;支出相应调整为249585万元,调减支出22211万元。以上收支相抵,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衡。
财经工委初步审查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预算的方案,是根据今年市本级财政收支的实际情况出发所相应采取的措施,收入调减主要是由于主体税种税收下降,国、地税及土地出让金未能达到序时目标,支出调增多为政策性配套支出增加、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支出增加、必保支出增加等方面,以上的调整是较为合理和必要的。为此,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4年预算的方案。
今年我市财政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仍然乏力,而财政支出又呈刚性增长,后两个月财政运转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财经工委建议在今年剩下的两个月里,市政府和财税等部门一要继续立足培植地方财源,夯实财力基础;二要着力加强收入管征,力求做到应收尽收;三要用好用足国家相关政策,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四要励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要认真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力求编早、编细、编实、编准。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