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5年
第二号
(总第二十四号)
目 录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1)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
3、省、宁德市人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3)
4、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细生同志免职的议案…………………(18)
5、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细生同志免职的通知………………………(19)
6、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决议…………(20)
7、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城投债资金质押贷款的决议………………(21)
8、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2)
9、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程廷霞同志免职的通知………………………(24)
10、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梓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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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3月16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传达省、宁德市人大会议精神;
2.通报福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
4.人事任免;
5.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明上党课。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5年3月16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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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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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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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6
日
星
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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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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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至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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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
1.传达省、宁德市人大会议精神;
2.通报福安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
4.听取人事任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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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奇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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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至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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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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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组
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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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至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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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各组召集人汇报审议情况;
2.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3.表决决议草案;
4.何世明主任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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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奇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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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地点:第一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第二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二会议室
省、宁德市人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6日)
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主要精神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月27日至2月1日在福州隆重召开,531名代表出席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计划、预算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陈桦、陈伦、潘征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惠敏、郑栅洁为省政府副省长,吴玉辉、陈海基、林光大、黄谨皑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福建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的决议、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尤权书记在闭幕式上的讲话中:
㈠《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省长代表省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首先总结了2014年的主要工作,他说,过去的一年,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总收入3828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62.29亿元、增长11.5%。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是:全力以赴稳增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力度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明确提出了201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做大产业龙头,加强民生保障,力求好中求快,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外贸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九个工作:全力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产业创新转型做大做强,加强特色现代化农业建设,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推动闽台融合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对人民负责,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㈡《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我省科学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代表和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6项,通过9项;审查批准福州、厦门法规6项;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8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29件、建议86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徐谦说,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建趁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加快福建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站位全局,主动融入,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进程,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㈢《省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在报告中说,2014年,全省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为加快福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高素质过硬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5732件,办结537949件,其中省法院受理6944件,办结5753件。
马新岚说,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要为加快福建发展、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强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要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
㈣《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在报告中说,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定方向,围绕中心,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和民生保障关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创新;固本强基,从严治检,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司法办案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292件,办理各级人大转交案件和事项165件,全部及时办结反馈。
何泽中说,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努力服务加快福建科学跨越式发展,要全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扎实推进改革和创新,要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省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各项部署和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㈤尤权书记在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尤权书记主持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尤权指出,这次大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会议的圆满成功,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会确定的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实现这些目标任务,是我们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强化执行,抓好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我们一定要紧紧把握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全力落实中央关于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切实”的新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建设,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我们一定要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做大产业龙头,加强民生保障,力求好中求快,保持比全国高一点的有质量、有效益的增长速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与水平;我们一定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马上就办”、“滴水穿石”的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政治生态。
尤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责任,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抓好人大自身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完善制度,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
尤权指出,人民选举我们作为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们要珍惜荣誉、牢记责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忠诚履职的模范,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宁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主要精神
宁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月6日至2月8日在蕉城隆重召开,331名代表出席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隋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豪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计划、预算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雷维善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扬声为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宁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宁德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中:
㈠《宁德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隋军市长代表宁德市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隋军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成就,她说,过去的一年,宁德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积极实施环三战略,加快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初步统计,2014年全市生产总值1377.65亿元、增长10.8%;公共财政总收入140.37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8.92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7.99亿元、增长23.9%;出口总值36.79亿美元、增长29.6%;实际利用外资1.75亿美元、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03亿元、增长12.1%;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6元、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11302元、增长11.7%。
隋军明确提出了今年宁德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市委三届十三次、十五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以“服务发展年”、“项目落实年”、“融合创新年”为抓手,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为中心,全力上项目、促增长、强改革、惠民生、抓法治、保稳定,加快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为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宁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外贸出口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隋军说,今年宁德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深化项目带动,引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着力增效增收,全面加强三年工作;致力创新转型,打造升级版产业;坚持城乡统筹,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突出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办好惠民实事,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㈡《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受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说,2014年,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在宁德市委的领导下,以发展为重,以民生为本,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促进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3次执法检查,作出13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件,完成了宁德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谢仰俊说,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宁德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跨越赶超和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
㈢《宁德市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围绕认真履职,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作为,稳妥推进改革发展;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从严管理,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等方面报告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他说,2014年,在宁德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宁德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重大部署,认真落实宁德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平安宁德、法制宁德,加快“六新大宁德”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5年,宁德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宁德市委总体部署,坚持总基调,适应新常态,努力使法院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并在一些方面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为此,将持续开展“三个年”(审判执行提质年、改革发展提速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扎实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着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二是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三是着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四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五是着力提高信息化水平。
㈣《宁德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豪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反腐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报告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他说,2014年,在宁德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宁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下,宁德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宁德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和宁德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六新大宁德”, <, /SPAN>提供司法保障。
新的一年,宁德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定法治信仰,以严的纪律铁的规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规范执法、文明公正司法,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二要强化检察监督,规范行政司法行为;三要严格依法办案,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四要围绕保障民生,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五要建设过硬队伍,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陈细生同志免职的议案
(2015年3月16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安委干[2015]21号文件的提名,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审议:
免去陈细生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3月16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细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本委各委、室: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决定:
免去:
陈细生同志的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6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教育卫生系统
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决议
(2015年3月16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及有关说明。会议认为,2012年教育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不再使用,会议同意市教育、卫生系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及规模融资,要求市人民政府将每年偿还融资本息列入当年预算,并按计划及时偿还。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
城投债资金质押贷款的决议
(2015年3月16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城投债资金质押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及有关说明,会议同意城投债资金质押贷款,要求市人民政府将每年偿还贷款本息列入当年预算,并按计划及时偿还。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政府: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请,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决定:
免去:
缪碧华同志的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薛树明同志的福安市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周泽平同志的福安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施毓金同志的福安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陈进华同志的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冯成贵同志的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郭建华同志的福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黄河清同志的福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林 强同志为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树明同志为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泽平同志为福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施毓金同志为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蓝和鸣同志为福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枝棠同志为福安市林业局局长;
郑惠胜同志为福安市商务局局长。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6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程廷霞同志免职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荣建的提请,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决定:
免去:
程廷霞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6日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梓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法院: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吴世平的提请,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审议决定:
免去:
叶乃洪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黄梓熊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 曦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黄梓熊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杨 曦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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