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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第二十六期)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5年07月08日     点击:6966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

第四号

(总第二十六号)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3)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4)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5)

4、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16)

5、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3)

6、福安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报告……………………………………………………(26)

7、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34)

8、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41)

9、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44)

10、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53)

11、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54)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5625日)

2015625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4、人事任免。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5625)

 

 

       

主持人

6

25

 

 

 

 

 

8:30

11: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环城工委主任黄铃康作初审发言;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民侨台工委主任李惠作初审发言;

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4.听取人事任免议案;

5.其它。

11:00

12:00

分组审议: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宗教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人事任免议案》。

 

召集人

下午

3:00

4:00

继续分组审议

4:10

4: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2.其它。

分组审议地点:第一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第二组  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二会议室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5625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我向会议报告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情况,请予审议。

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省、宁德市的决策部署,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去年以来,结合点线面攻坚、宜居环境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全面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串珠式美丽乡村精品走廊。重点按照山地田园、沿海景观、生态农业、户外休闲、传统建筑等5类主题,量身打造52个美丽乡村示范点(省级试点24个、市级试点28个),美丽乡村呈现出理念创新、水平提高、覆盖扩大、成效显现的景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亮点不少。赛岐镇狮子头村列入全国美丽乡村试点,社口镇坦洋村、潭头镇南岩村、溪柄镇楼下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穆云乡溪塔村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潭头镇棠溪村入选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溪潭镇廉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溪柄镇楼下村等5个村入选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白云山旅游公路美丽乡村景观带获省2014年美丽乡村景观带嘉奖。二是各有特色。秀洋、牛石坂山地田园风光秀丽怡人,廉村、坦洋等传统建筑风貌古香古色,虎头、溪塔等生态农业与畲寨风情交相辉映,溪尾、大获等沿海渔村景观独特,美丽乡村建设点精彩、线靓丽。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工作检查总结会上,尤权书记点评廉村等三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更加突出乡村特点、乡愁概念,更加注重立足实际、发展特色产业;省政法委陈冬书记现场评价廉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居全省前三三是带动有力。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了乡村游升温,初步形成白云风情自驾游、武陵流域亲水游、郊区怡情徒步游、生态果蔬采摘乐、高山五福人家乐、红色经典纪念游、海港景观渔家乐7条乡村游精品线路。今年桃花节3天虎头、溪塔等乡村接待游客达到4万多人次。

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上,主要做到三个先行、三个坚持、三个融合

第一、三个先行一是组织先行。成立市宜居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挂钩帮扶、部门联席、现场指导、分类考核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具体事宜。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推动。2014年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2场;市政府组织乡镇、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示范村主干130多人到福建永春、浙江长兴等地参观考察;市住建局组织2400多名农村工匠参加培训班,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颁发执业证书;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门邀请专家作宜居环境建设专题讲座;市财政每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今年611日,又召开了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福安历史、地理、风俗、产业、生态等因素,对各村庄规划进行梳理,力争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韵 24个省级美丽乡村在村建规划的基础上全部编制了整治规划,并对铁路、公路沿线和白云山景区周边70多个村庄房屋进行立面整治,制定和推广应用《福安地域特色建筑图集》等,这些为美丽乡村的有序建设提供了保障。三是试点先行。24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的基础上,确定28个福安市本级美丽乡村试点,通过美丽乡村试点村的建设,不仅改善村容村貌,带动旅游业发展,还辐射带动潭头镇东昆村、康厝乡梧溪村、穆云乡下逢村、溪潭镇长林村等一批村庄,参照美丽乡村标准,主动作为、先行实施,为我市储备了一批美丽乡村资源。

第二、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突显特色。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的原则,坚持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充分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分5类主题进行培育,形成一村一品一特色山地田园风光型以赛岐镇秀洋村、康厝乡牛石坂村、上白石镇不老村、范坑乡半坑村、晓阳镇东源村等村为示范,依山而建,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构建田园山村自然美;沿海地域景观型以下白石镇大获村、溪尾镇溪尾村等村为示范,打造山海环抱、水陆景观交错的独特渔家风情;生态农业特色型以穆云虎头、溪塔、赛岐象环、潭头下洋等村为示范,种植水蜜桃、巨峰葡萄、刺葡萄等广受喜爱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打造季节交替、花果飘香的乡村美景,如虎头村春季可赏桃花,夏季可采桃果,秋季可赏桃林,一年四季八方旅客络绎不绝;户外休闲运动型以潭头棠溪、坂中彭家洋、湾坞梅洋等村为典型,依托便利交通、清新空气、怡人景色,打造吸引市民周末休闲慢步游的独特景致;传统建筑风貌型以溪潭镇廉村、社口镇坦洋村、溪柄镇楼下村和斗面村等村落为典型,充分挖掘历史文化特色、人文景观元素,抓好农村古村落、古民居、古树名木的保护开发,打造人杰地灵、钟灵毓秀的历史文化名村。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根据各村资源基础、条件禀赋,梯次推进、进阶提升。第一,突出重点区域。推进铁路、高速公路、104国道等重要通道沿线、富春溪流域、白云山旅游线路等重要区域周边以及具有特殊意义村庄的整治建设。第二,重点抓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饮水、电网、公园、文化、体育、卫生等配套设施,打造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美丽村庄。第三,重点抓产业发展,实现兴业富民。以粮食、茶业、水果、水产等四大产业为主,加快发展精品农业、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蓝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坚持尊重群众。坚持引导不代替、支持不包办、协商不强迫和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做到有效组织实施。强化村主干的带头作用和村民的主体作用,动员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

第三、三个融合一是与生态融合。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坚持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守住生态底线和规划红线,营造新绿亮洁美的村居环境。实施家园清洁行动和茂林清水治污工程,通过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先补、多建多补、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三整治三提升(即整治旧房裸房、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保护管理水平)活动。市财政统筹安排2300万元用于乡村垃圾治理环卫保洁。同时,加强对村民住房改建引导和新建规范。二是与文化融合。充分挖掘整合自然资源、人文景观、历史古迹、传统习俗、风土人情和古村文化,融入畲、茶、古、廉、红等元素,抓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开发,根据不同村落的实际情况,积极修缮古建筑和保持传统村落风貌。充分挖掘文化要素,展示不同内涵,具有代表性的如廉村、溪塔、虎头等。三是与产业融合。主要体现在农业和旅游业方面。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农业项目,推进优质穆阳水蜜桃、坦洋无公害茶叶、范坑有机蔬果、晓阳和松罗高山葡萄等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培育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块状集结的乡村产业集群。在发展生态旅游业方面,有效整合美丽乡村资源,连点串线,开发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趣、买农家货为主要内容的乡村观光休闲旅游,形成白云山旅游公路沿线美丽乡村自驾一日游、潭头武陵溪流域山水人文美丽乡村一日游、坂中廉岭-彭家洋郊区怡情徒步一日游、松罗至赛岐秀洋高海拔果蔬采摘乐一日游、上白石不老村-范坑乡半坑村-蛇头村高山五福人家一日游、溪尾镇溪尾村-湾坞镇梅洋村-下白石镇大获村海港景观渔家乐一日游、溪柄立峰-斗面-楼下红色经典一日游等美丽乡村一日游精品线路,有效带动了人气集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吸引了不少大学生和农民返乡创业。

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在美丽乡村建设上,相关部门及乡镇花了较大的心思,群众参与热情较高,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美丽乡村建设只能说是刚起步,与一些做得好的县市相比,我们的差距还不小,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主要问题有:一是层次不高。列入各级美丽乡村试点的52个村,真正达到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要求的不多;美丽乡村连线成片的规模效应不明显。村庄内美化绿化还不足,除彭家洋等少数村庄外,其他村基本未组织有效的景观建设,田园风光绿化效果不理想。村庄建筑立面装饰不到位,大部分村镇新建房屋基本上还是没有斜屋顶的裸房。二是文化不浓。一些村庄照搬城市模式,只注重拆旧建新,一律水泥房,忽视乡土气息、地方特色,对当地历史文化传承研究不深入,缺乏独特韵味和内涵,留不下乡愁记忆三是力度不大。资金投入不足且渠道单一,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乡村建设的技术力量缺乏,市、乡(镇)两级日常指导督促不够,村庄管理、环境治理等精细化程度不高。村庄垃圾处理仍达不到要求,一是清扫保洁不到位,走进村镇,脏乱仍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是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垃圾乱倾倒情况仍十分严重。房前屋后整治不到位,存在乱堆乱放现象,特别是废弃的临时搭盖未拆除。四是支撑不强。市住建局难以对乡村产业发展上予以有效指导,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协调配合不够,一些美丽乡村缺乏产业支撑,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增值效益和项目带动不明显,生态带动经济、环境促进增收的双赢局面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今年是全省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第2年和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的第4年,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任务是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我市有19个村列入千村整治计划,其中坦洋和东昆2个村列入百村示范,大庄、汾洋、东昆3个村列入武陵溪美丽乡村景观带(30公里)。我们将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家园、市民休闲旅游乐园的目标,努力打造富有福安特色的美丽乡村升级版

主要思路是:一是进一步提升布局之美。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的原则,走差异化、错位化、多元化发展道路,因地制宜培育田园风光型、文化特色型、旅游休闲型、产业发展型等美丽乡村形成一村一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格局,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品牌。加强统筹规划,实施串点成线、连线扩面,分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建设重在画好一张图,特别是民房建设和整治要统一风格、体现特色,多设计几个样式,供群众参考选择,既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又体现当地的生活文化,做到美观、实用。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通过持续的累加建设效应,形成自身特色村貌亮点。二是进一步提升生态之美。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充分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保留农村传统民俗风情和田园风光,依托山形、水势、林盘,巧妙将乡村绿地、公园、河道、湿地等体系有机衔接,充分展现田园山乡自然之美。大力实施茂林清水治污工程,努力实现村庄美”“生态优的有机统一,实现移步换景、看景辨村。三是进一步提升人文之美。将文化生态理念贯穿到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凸显福安乡村人文历史、文化传承等元素。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摸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屋、古树、古街、古道、古物,并建立档案名册,扩大保护范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促进文化产业开发,提升乡村魅力,体现美丽乡村的传统魂、自然衣四是进一步提升富裕之美。坚持走产业支撑、旅游带动、人居幸福的路子,大力发展以茶叶、果蔬、水产、畜牧、林竹、花卉等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趣、买农家货为主要内容的乡村观光休闲旅游,不断挖掘以土地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旧村复垦等为重点的集体经济增收新渠道,切实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实现两增收一美丽五是进一步提升和谐之美。一方面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通讯、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农村文化活动中心、有线广播、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全覆盖。另一方面用更加法治的手段完善乡村治理,立足于群众自治,结合村规民约,推进民主管理建设,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绿化管护、治安联防等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文明、健康淳朴的乡风。按照以上思路,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编制完善建设规划。近几年,我市对新农村规划比较重视,各乡镇、中心村都相应编制了总体规划,基本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但一些规划不好用、不能用,今年我们按合格村、示范村、精品村三个层次修订村庄近中期规划。在规划编制或修订上,因地制宜,突出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按照聚落保存、老屋再生、闲置空间再利用原则,做到不劈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保护好乡村的碧水蓝天、蛙声鸟语,让人能够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是挖掘资源凸显特色。今年的美丽乡村试点、武陵溪景观带将立足各自特点,挖掘各自特色元素,因势用形,发挥优势,凸显传统村落、沿海观光、户外休闲、山地田园、生态农业等不同特色,打造我市美丽乡村特色名片。社口坦洋村、溪潭廉村、潭头南岩村、坂中廉岭村和穆阳苏堤村按照传统村落特色村庄来建设;下白石行洋村、溪尾坂村和坎下村瞄准沿海观光特色来建设;潭头大庄村、汾洋村和东昆村挖掘户外休闲特色元素来建设;穆云南山村和下逢村、晓阳谷口村、甘棠过洋村、社口谢岭下村、上白石前洋村立足山地田园特色来建设;溪潭岳秀村、社口财洪村围绕生态农业特色来建设。潭头武陵溪景观带定位为城区的后花园,按照户外休闲一日游的标准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着力抓好整治提升。围绕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重点任务,抓好三整治、三提升一要整治生活环境。重点解决生活垃圾清扫保洁、集中收集和终端处理问题。出台村镇垃圾专项治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加大村镇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彻底治理垃圾问题。要求美丽乡村试点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理制度,配足专职或兼职保洁人员,做好村内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二要整治农村污水。根据村庄实际,合理选择雨水排放和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养殖业污水应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合理配建水冲式公厕。三要整治旧房裸房,不乱建房。按照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思路,设计个性化外立面,统一整改。要求所有美丽乡村试点村庄向乡镇政府、执法局、住建局等单位做出不再出现新违章建筑的书面承诺。在提升方面努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道路排水、照明、标志设施,改善村庄内部交通,提倡使用表砖、卵石等乡土材料,因地制宜硬化或铺装村内道路。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室、敬老院、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小学幼儿园等卫生医疗、文化体育、教育服务设施。二是提升生态保护管理水平。发动村民开展房前屋后绿化花化,保护古树名木,推进四旁四地绿化。因地制宜,建设面积适宜、乡土气息浓郁的村民休闲活动场所和公园绿地。整治和疏通河塘沟渠,绿化裸露地块,保护山水田林、水乡风韵和山村风貌。三是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大力发展居家旅游,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特色产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在村庄整治上努力实现五清楚和两特色,即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体现房前屋后菜地化、菜地似绿地”“田间资源是公园、田间步道变绿道特色。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19日至5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深入全市14个乡镇19个村,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福安市政府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宜居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初步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赛岐镇狮子头村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试点,社口镇坦洋村、潭头镇南岩村、溪柄镇楼下村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穆云乡溪塔村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潭头镇棠溪村入选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溪潭镇廉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5个村入选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㈠强化规划引领。完成了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45个村庄和白云山景区周边及其旅游线路沿途29个村庄房屋立面整治设计,以及24个省级美丽乡村整治规划设计。制定和推广应用《福安地域特色建筑图集》。结合实际,分山地田园风光型、沿海地域景观型、生态农业特色型、户外休闲运动型、传统建筑风貌型5类主题,对村庄进行培育,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㈡强化政策支撑。市政府多次召开推进会,部署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后组织乡镇、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示范村主干130多人到福建永春、浙江长兴等地参观考察,学习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经验。举办了2期培训班,对农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培育美丽乡村建设人才。市财政每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我市列入省级24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村庄和28个本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共完成投资3600多万元。

㈢强化统筹推进。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以粮食、茶业、水果、水产等四大产业为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农业,推动优质穆阳水蜜桃、坦洋无公害茶叶、范坑有机蔬果、晓阳和松罗高山葡萄等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整合美丽乡村资源,集中打造了白云山旅游公路沿线美丽乡村自驾一日游等7条乡村观光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带动人气集聚,吸引农民返乡创业。

㈣强化内生动力。部分村庄能够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引导村民和企业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如赛岐镇秀洋村,实施组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五位一体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进生态循环种养殖农业、生态休闲游乐农业、和谐健康农业共同发展,实现了经济水平有新提高,村容村貌有新变化的目标。范坑乡半坑村,将村庄划成几个片区,由村民代表包干,强化村庄环境整治,确保村容整洁。潭头镇棠溪村,由村民入股参与旅游开发公司,对武陵溪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同时成立福安市扶贫开发协会棠溪分会参与休闲乡村规划咨询指导,与村委会形成三驾马车各司其职,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

二、问题和不足

㈠规划特色不够突出,统筹引领有待提高。虽然各村庄都编制了规划,但大多比较粗糙,编制形式单一,没有深入挖掘村庄特色,存在千村一面现象。部分选点不合理,不切实际。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不足,统筹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以致有的村庄在建设中有规划却不按规划实施,边干边看,变更规划频繁,无序建设、重复建设普遍。规划对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重较多,对村庄管理维护、产业培育发展等关注较少,挖掘村庄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不足,导致实际实行时,建设工作多停留在拆旧拆破,立面出新的层面,没有在实现乡风文明,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群众增收上下功夫,美丽乡村建设成了旧村改造,只重门面不重内质,有了面子失了里子,甚至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有新貌无新生活、有新生活无幸福感等幸福指数不高现象。

㈡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监督指导有待加强。财政、交通、水利、环保、卫生、林业等部门都有类似项目,但在实施中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对接的少,各自为政的多,美丽乡村成了住建部门单打独斗。各部门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尚未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互动共建的机制。主管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日常指导督促不足,部分村干部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规范和考核标准一知半解,有的连基本的五清楚两特色都不知晓,开展工作时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导致村庄建设品质不高、功能配置不全、环境质量不佳等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项目无法按期验收,又造成建设资金收回困难,挫伤了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㈢宣传引导不够到位,主体作用有待发挥。部分村干部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强调客观限制的多,敢于大胆创新的少,强调争取上级资金和补助项目多,发动群众支持建设参与建设少。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低,参与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调动,建设主体作用未能发挥。有的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行为,与自身关系不大,存在等、靠、要等依赖思想。在村庄整治改建中涉及自家附属建筑拆除、改水改圈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时,难以积极支持和配合,甚至以种种理由拖延或阻挠工作开展。还有部分群众文化素质偏低,行为习惯不文明,导致清洁家园、垃圾收集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难以执行到位。美丽乡村建设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现象突出,甚至出现干部热情高,群众冷眼瞧的情况。

㈣推进力度冷热不均,工作进展有待平衡。各村的基础不同、经济实力不同,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识也不同,再加上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奖代补、考核评优、成果评价等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导致去年的52个美丽乡村试点村的推进力度不一,进展也不平衡。有些村对建设工作比较重视,效果也很明显,如坂中彭家洋村、潭头棠溪村、赛岐秀洋村等。有的村则推进力度不足,建设进度滞后,如溪柄立峰村、湾坞宝岭村、下白石大获村、甘棠岭尾村等。甚至有的村除了外墙粉刷外,基本上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根本谈不上美丽乡村建设。

三、建议和意见

㈠政府引领,部门配合,全员参与。要切实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制订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分类考核办法,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保障,使美丽乡村建设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办法。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按照来源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将各项涉农工程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去,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集中投入,真正实现美丽乡村做一个、成一个。要利用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使村级组织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力推动者和带头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激发村民的主动参与意识,使其了解和理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引导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全面参与美丽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有效发挥村民的建设主体作用。

㈡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先规划、后施工。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综合考虑农村山水肌理、发展现状、人文历史和旅游开发等因素,结合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详尽的规划,做到城乡一套图、整体一盘棋。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村民实际需要和意愿等,对村庄进行梳理分类,实施差异化指导,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合理定位村庄主题,做到村庄建设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形成特色小气候,努力打造美丽乡村的品牌和特色。

㈢健全机制,经营乡村,激活内力。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门前屋后卫生三包、绿化美化等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其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要把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村庄整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农村产业培育和发展,依靠地域特色,发展集农产品生产加工与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和在乡农民自主创业,努力积聚乡村人气。抓好村级资产的盘活和开发,引导村级通过规划和建设,增加土地、房产等资产性收入,变资源效益输血造血。抓好农业改革与发展,将创建工作与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土地复垦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创建从建设村庄经营村庄提升,强村富民,以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标准衡量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组

                               2015525

 

 

附:调研组组成人员

 

   

    长:何世明

    员:黄铃康   王介茂  

邀请代表:蓝维梅   蓝成长

 

   

    长:胡奇华

    员:薛成福   刘东升

邀请代表:林德清   张助兴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美丽乡村

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625,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建局局长林裕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宜居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初步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同时指出,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规划特色不够突出,统筹引领有待提高,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监督指导有待加强,宣传引导不够到位,主体作用有待发挥,推进力度冷热不均,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市政府所作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认为建设美丽乡村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必须以推进农村产业集聚升级为支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态宜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同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建设的主体作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57号文)的精神,制订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分类考核办法,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使美丽乡村建设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按职能分工、主动作为、强化指导、形成合力、抓好落实。按照来源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将各项涉农工程资金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去,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集中投入,真正实现美丽乡村建一个、成一个。要利用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使村级组织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力推动者和带头人。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激发村民的主动参与意识,使其了解和理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义,变要我做我要做,引导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全面地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管理维护,有效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建设主体作用。

二、坚持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美丽乡村的品牌和特色。要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先规划、后施工。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综合考虑农村山水肌理、发展现状、人文历史和旅游开发等因素,结合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详细的规划。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发展、村民实际需要和意愿等,对村庄进行梳理分类,实施差异化指导,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建设主题,做到村庄建设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形成特色小气候,努力打造美丽乡村的品牌和特色。

三、坚持长效建管机制,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和整治乱搭乱建行为相结合的长效建管机制,制定门前屋后环境卫生三包、绿化美化等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要把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村庄整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农村产业培育和发展,依靠地域特色,发展集农产品生产加工与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引导回乡创业人员和在乡农民自主创业,努力积聚乡村人气。抓好村级资产的盘活和开发,引导村级通过规划和建设,增加土地、房产等资产性收入,变资源效益,变输血造血。抓好农业改革与发展,将创建工作与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土地复垦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创建从建设村庄经营村庄提升,强村富民,以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标准衡量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71

 

 

 

 

 

 

 

 

 

 

 

 

 

 

 

 

 

 

 

福安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报告

2015625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忠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会议报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主要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福安是我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市。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四个合法的宗教团体。悠久的宗教历史,影响着我市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具体表现:一是场所多,情况杂。1993年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以来,全市经政府核准登记、换证的宗教活动场所284处,其中佛教197处、道教22处、天主教57处(天主教爱国会教堂3处,非合法教职人员的教堂54处)、基督教8处。二是教徒多,影响大。全市共有教徒人口13万多(不包括难以统计的信教群众),其中天主教教徒7万多人(占宁德市的80%、全省的20%);佛教5万人;道教5千多人;基督教1800多人。全市佛教教职人员766人;道教全真派道士、道姑50人,正一派道士96人;天主教神甫4人,修女3人;基督教牧师1人、传道员6人。不仅国内许多名寺古刹有福安籍僧人担任要职,而且在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也有不少高层次、有影响力的福安籍宗教教职人员。这些教职人员对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大局,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三是分布广、重点多。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分布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和教徒。全市有城阳、溪柄、赛岐、甘棠、下白石、湾坞、溪尾、溪潭、穆阳、康厝、坂中、城南、城北、罗江等14个宗教重点乡镇(街道),包含行政村(街)108个,分别占全市乡镇(街道)及行政村(街)总数的63%16%

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民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努力做好各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滥乱建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市民宗局先后被国家宗教事务局授予全国基层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200531《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民宗部门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换证、新建、重建、重大活动的报批、教职人员认定报备等依法管理工作。截至201412月,对230个宗教活动场所换发了新登记证,认定备案申报教职人员623人,其中佛教572人、道教37人、天主教7人、基督教7人。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并完善《场所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安全保护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小组,与时俱进的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成立了福安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增强了宗教工作力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民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宗教团体学习、座谈、交流、宣传贯彻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政策学习月、慈善周活动,重点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教职人员社保、医保、乱滥建寺观教堂整治等文件精神,及时把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位。不断引导各宗教团体积极开展专题性教育活动,开拓教职人员视野,坚定与党和政府团结的合作信念,增强其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宗教团体真正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3.创新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个人账口袋账账外账的实际情况,宗教部门要求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宗教活动场所现金收入一律使用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据,功德箱、奉献箱严格实行三把锁和三人同时开箱清点、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建立现金往来、实物进出、慈善捐助等档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报告制度。考虑到一部分寺院地处偏僻、教职人员少、资金收入少、财会人员缺乏的实际情况,市佛教协会借鉴乡镇经管站免费代理村级财务的经验,在20多名具有会计资格上岗证的自愿者帮助下,成立了福安市佛协(会员寺院)会计代理中心。在保证会员寺院资金所有权、资产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由寺院提出申请委托,会计代理中心免费为寺院代理财务账务,收效良好。目前已有170个寺院委托会计代理中心代理财务。这种作法得到省民宗厅的充分肯定,经验在省、宁德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现场推进会上介绍推广。

4.落实教职人员保障工作。民宗部门牵头,人社、税务、卫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医保。截至目前,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职工社保178人、农村社保453人、职工医保79人、城镇居民医保104人、农村医保532人,切实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5.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活动,民宗部门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一是与市各宗教团体分别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发放安全手册、召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知识,使广大教职人员能够比较系统的掌握防火安全知识技能。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经常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重点排查BC级防控监管目标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宗教场所,把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延伸到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物施工、防盗、食品卫生、防洪、抗震、滑坡、地质灾害以及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等方面,全面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6.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引导宗教界捐资助学、扶贫救灾、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市佛教团体积极发动信教人士共为印尼海啸、四川汶川地震、甘肃玉树地震、四川雅安地震、尼泊尔地震,募捐资97万元。市佛教协会还设立了一元钱基金会,几年来捐助困难学子130人。狮峰寺住持、广州花都华严寺方丈释印觉发动信教群众投资400多万元在溪尾镇办起了弘林敬老院,入住孤寡老人达70多人。市天主教爱国会,发动信教群众投资600多万元,建设建筑面积为4100平方米的崇一敬老院,入住老人140多人,为政府社会福利事业减轻了压力和经济负担,促进了我市社会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7.深入开展乱滥建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福安市开展乱滥建寺观教堂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颁发了《乱滥建寺观教堂和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深入开展乱滥建场所摸底调查、宣传造势、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乱滥建宗教活动场所的违法违规性宣传,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宗教信仰,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20147月以来,共整治乱滥建场所47个,其中拆除38个,改作他用9个。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宗教工作氛围还不够浓,部分乡镇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宗教场所两权证办理难问题仍比较突出;佛教居士遗体焚化问题需进一步规范;一些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管理难度大。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1.着力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发动新闻媒体,运用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宗教信仰。适时举办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等各类培训班,使广大党政干部、群众,尤其是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进一步了解宗教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法规,积极引导了宗教界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着力健全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宗教工作主体在市,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配齐配强乡、村两级宗教工作队伍。二是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两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宗教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宗教工作局面;三是建立完善宗教领域重大问题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预警性信息的搜集、研判,及时掌握宗教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3.着力规范管理,夯实发展基础。一是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持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换证、财务监督管理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等常规工作,认真实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办法》。成立宗教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的服务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排查工作。把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宗教活动场所重要、常态性管理制度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硬性指标,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三是加强协调民政部门做好佛教居士火化的管理工作,形成既符合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又符合佛教居士合理要求的管理局面。四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鼓励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着力务实创新,指导宗教重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配合上级开展寺观管理中乱象的专项治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新建的规范审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乱滥建寺观教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协调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登记问题;二是继续协同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做好天主教非合法场所人员教育转化工作。三是积极配合上级民宗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的探索实践工作。

5.着力强化引导,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一是协助宗教团体深入开展教风年慈善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大对宗教团体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宗教界的影响力,推动宗教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二是鼓励宗教界深入推进宗教思想建设,引导各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三是认真总结城关天主教堂养老院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的管理办法,鼓励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兴办养老事业。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计划,为做好审议市政府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从5月中旬开始,深入到城南、城北、坂中、溪柄、赛岐、甘棠、下白石、溪潭、康厝、穆云、穆阳等乡镇(街道)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实地察看了观宗庵、顶头天主教堂、城关基督教堂、赛岐牛童宫等16处宗教活动场所,同时还走访见学了闽候县佛教协会,并召开了有市政府办、国土局、住建局、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此次调研,主要针对我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市)之一,成立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基督教两会等四个宗教团体,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30处,共有教职人员926人。其中,佛教场所197处,教职人员766人,占教职人员总数的83%;道教场所22处,教职人员146人;天主教爱国会教堂3处,教职人员7人;基督教堂点8处,教职人员7人。全市共有教徒约13万人(占总人口的20%)。其中,天主教7万多人,佛教5万人,道教5000多人,基督教1800多人。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领域总体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持续开展以道风建设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关天主教堂、天堂寺、种德禅寺、鹤山道观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城关天主教堂神甫刘士杰被评为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二是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新建、改建和重大活动报批,人员认定备案、登记造册等工作。全市共认定备案教职人员623人,并建立了教职人员资料数据库。切实推动落实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已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大部分都参加了社保、医保。三是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大部分场所建立了人员、财务、消防治安、医疗防疫、文物保护等规章制度。市佛教协会创新成立会计代理中心,全面推行财务统一代理,目前全市已有170处佛教场所加入或委托代理,该做法得到了省民宗厅的肯定,并被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四是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宗教界为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兴教助学、救灾重建等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兴建、捐款捐物金额达1000多万元,帮扶困难学生270多人。由宗教界人士牵头兴办的城关崇一敬老院和溪尾镇弘林敬老院,在院养老人员210多人,全市其他宗教场所常年接纳养老人员约100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与新时期宗教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宗教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基层领导干部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看不到宗教工作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甚至把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视为异己力量,对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爱国热情;有的缺乏政治意识,忽视宗教对社会的消极影响,放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甚至热衷于参与宗教活动,人为扩大宗教的影响,可能导致宗教不正常发展和活动混乱现象的出现。

(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一是主体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教职人员备案不彻底,目前全市教职人员中还有300来人未认定备案;对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特别是对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管工作缺失,没有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二是部门间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宗教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齐抓共管才是良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怕担责任,对宗教场所管理工作采取回避、推诿态度,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几个部门配合抓好的工作难以顺利开展,问题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引起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不满。三是基层工作网络没有发挥作用。虽然我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明确了乡镇、村宗教工作职责,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乡镇统战委员大多忙于中心工作,把宗教事务管理当做兼职临时工作,有布置任务时抓一抓,无任务时不闻不问。各村(社区)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更是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三)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方面,佛、道教场所大多没有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实行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主要负责人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财务管理方面,佛教协会会计代理中心的财务委托代理尚未全面覆盖,仍有部分场所没有加入委托代理;道教大多数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收支不公开、账目不透明,容易产生利益纠纷,给宗教界的整体形象造成伤害,不利于维护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安全管理方面,消防、治安、防灾、大型活动、建设施工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虽然上墙,但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现象,如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消防演练很少开展,禁烟、安全出口等指示标牌普遍没有设置,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大多没有建立,建设工地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等。

(四)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障。一是我市依法登记的230处宗教活动场所,除城关基督教堂和甘棠种德禅寺办理了部分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外,其他全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造成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维权困难,危房修建、改扩建工程无法按正常基建程序报批。二是我市在推行殡葬制度改革工作中,强行要求佛教居士遗体一律集中到市殡仪馆火化,佛教界对此意见很大,难以接受。三是一些寺院和道观收养的弃婴、孤儿无法登记户口,造成上学、出行、就业等困难。四是城关天主教堂创办的崇一敬老院,收住养老人员140多人,至今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登记,得不到相应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针对一些基层干部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掌握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不断加深对宗教问题认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增强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意识,自觉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此外,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针对广大群众和学生,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二)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责任。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宗教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宗教管理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责任,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其他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乡镇、村要切实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共部署,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多任务重的乡镇应配备专职监管人员。

(三)健全协调机制,着力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各类财产,特别是土地和房屋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显得敏感和迫切。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一要着手解决土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问题。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权属登记问题,大多属于手续不完整或相关材料遗失等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由市政府组织宗教、国土、规划、住建、林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分期分批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二要做好佛教居士遗体火化的管理工作,达到既满足佛教界的合理要求,又符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的目的。三要加强宗教养老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崇一敬老院地处闹市区,场地狭小,人员众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促其尽快依法登记、规范管理。四要协调解决寺观收养弃婴、孤儿的户口登记问题。

(四)规范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努力弘扬我国宗教护国利民、心诚扬善、崇顺尚和的价值理念,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管理,减少和避免因管理混乱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事故的发生。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其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特别是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二要加强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宗教学识修养。要加强对种德禅寺、隆兴寺等佛教场所举办的各类佛学班的监管,确保招生和教学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要规范运作,促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通过设立慈善基金、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引导宗教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我市公益慈善活动,营造全市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组 

                           2015610   

 

附:调研组组成人员

    长:尤长铃

    员:李     王介茂   雷瑞华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宗教活动场所

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5625,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忠富所作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报告》。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市宗教领域总体呈现和谐稳定的状态。同时指出,有关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场所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抓好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纠正一些干部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帮助他们准确理解掌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本领。要促使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增强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意识,自觉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逐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责任,加大对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财务管理等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乡镇要落实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网络作用。

三是健全协调机制,保护合法权益。市政府要组织宗教、国土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房屋的确权、登记问题。要继续开展乱滥建寺观教堂及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妥善做好佛教居士遗体火化管理工作,达到既满足佛教界的合理要求,又符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居士火化与殡改的关系。城关天主教堂创办的崇一敬老院地处闹市区、场地狭小、人员众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促其依法登记、规范管理。

    四是规范内部管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加强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加强佛教场所举办的各类佛学班的监管,确保招生和教学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投身我市公益慈善活动,营造全市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台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71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5625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仕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2015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执法检查组,于 515日至19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围绕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该法律中的做法和存在问题,深入城区及康厝、溪潭、城阳、下白石、湾坞、溪柄、潭头、社口8个乡镇,实地查看了14个不同类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防洪堤、水库、河道采砂点和城关自来水厂,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道雄关于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乡镇、村领导及工程负责人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水资源的概况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20 km2以上河流有27条,境内水系主要属赛江流域,赛江(交溪)是我省五大河流之一,流域面积5638 km2,主河道长173km。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含入境水)为70.22亿m3,其中本市境内水资源量19.72亿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67%,人均水资源量2926 m3。我市水资源在时空分布方面的特点是:降水量高度集中在56月和89月,这四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市的60%。在空间分布上,西北部地区丰富,东南部地区相对贫乏。全市堤防总长156.58km,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9座,小()型水库35座,小山塘11座,总库容8833.1m3;水电站87座,装机容量13.24万千瓦。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水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推进水环境治理,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㈠科学编制规划,水资源管理日趋规范

水资源规划编制方面,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赛江流域综合规划》,下逢溪、秀溪、赤溪等11500平方公里以下小流域的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保护、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等10余项相关专业规划,为我市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提供依据。水资源管理方面,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突出抓饮用水源的保护,依法划定了城区及建制镇共11处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开展饮用水源评估、水质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近年来我市城区及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100%

㈡拓宽融资渠道,民生水利稳步推进

2012年以来,我市水利项目建设投入5.2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和宁德市各类水利项目补助资金3.23亿元,市财政配套投入1.15亿元(含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水利建设资金7705万元,依法征收江海堤防维护费1784.9万元、水资源费1845.61万元和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出让费186.4万元)争取银行贷款9000余万元,大力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和水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期间建成除城北、阳头、穆阳、范坑外18个乡镇及坦洋茶场、高坂茶场2个国有农林场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2.84万人,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1.09万人。二是水库山塘除险工程。完成半岭、何厝2座小(1)型水库和樟洋、化蛟、马下等10座小(2)型水库的除险任务。三是海堤强化加固工程。组织实施了新一轮海堤一期、二期、三期强化加固工程,除险加固湾坞、苏阳等11条共计23.848公里的海堤。四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组织建设了穆阳溪溪潭镇溪填段、棠溪至渔溪洋段等河流治理工程,溪潭镇溪填段治理工程被宁德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工程。五是防洪排涝工程。启动了赛江流域防洪二期工程,组织实施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项目,整治甘棠镇排涝渠2.85公里,建设穆云乡秀溪河道1.06公里防洪护岸及1.03公里河道的清淤。六是引调水工程。湾坞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13万吨,于201412月投入使用,保障了大唐火电、鼎信等重点企业的生产用水。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完成日供水3万吨的城东水厂建设,实现了城区供水的双水源保障。

㈢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一是以小流域为重点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年来,共组织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下逢溪、坦洋溪等5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010亩。二是逐步规范引导畜禽养殖业。清理、拆除、迁移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2014年,共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140,关闭拆除面积25300平方米,消减存栏生猪1.3万头,有效地减轻畜禽养殖对赛江流域及其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赛岐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城区柳堤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上白石等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捆绑项目PPP模式已完成公开招标。

㈣查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一是打击河道非法采砂。2012年来,水利部门共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11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7次,共查处案件73起,行政罚款157万元。二是依法查处涉河违章建设。2012年以来共立案15起,责成违法业主清运河道范围内的弃土弃渣1.5万方,拆除违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三是组织取水许可执法检查。累计审核发放取水许可证76件,依法及时制止后楼、溪塔、牛坑溪和柘头等4个水电站的违法取水行为。四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依法取缔了溪东塑料米厂、湾坞宝林村非法炼铜点、城阳镇坂头村造纸厂等一批十五小企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水利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一是我市重点工贸集中区仍存在水资源短缺问题。我市水资源北富南贫,而我市南部沿海是重点工贸集中区,需水量大,虽然湾坞供水工程建成后,解决了当前的用水问题,但随着后续一批企业的入驻,用水难的问题将会再次显现出来。二是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山地水利项目不足。我市以种植农业经济作物为主,山坡地有效灌溉设施缺乏,灌溉保证率低。我市现有耕地面积32.8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9.8万亩,而节水灌溉面积为3.8万亩。三是防洪排水体系仍然不够完善。作为全省五江一溪之一的赛江干流未建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赛江沿岸除了已建成赛江防洪一期工程外,其余乡镇、村的防洪体系仍然较为薄弱,沿海还有一些百亩以下海堤工程标准低,难以抵御台风大潮。湾坞、甘棠等工贸集中区由于大规模建设,破坏了原有的排洪通道体系,内涝问题十分突出。

㈡破坏水环境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水源的保护亟待加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沿江沿河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河中,河流水质降低情况时有发生。本次检查看到,茜安水利溪柄仙洋里段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渠中,而该水渠的水为溪柄、赛岐、湾坞等地群众的饮用水源;水渠旁的几十座猪圈虽设有粪便管道,但最终仍直排茜洋溪中。二是水电站设计把关不严,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执行不到位。我市水电站只有溪柄镇马头山水电站执行达标排放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潭头水电站建成后,由于下泄流量不足,导致下游河道水源面临枯竭的危险,对水资源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三是非法采砂、占用河道问题屡禁不止我市目前虽已有7个采砂点经公开拍卖取得采砂许可权,但夜间、节假日期间偷采现象时有发生,弃土弃渣占用河道问题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检查中看到,湖塘坂村上游约1.5公里处石料加工场、溪口河道左侧的碎石加工场大面积占用河道,影响了河道的行洪断面。

㈢水利工程管护不够到位。我市50亩以上灌区数为881个,仅4个万亩以上灌区设立管理处,大部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基本上因管理机制不顺、维护经费不足而管理不到位,不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如赛岐镇象环村建成节水灌溉面积2000多亩,由于管理粗放,导致目前节水灌溉工程不能良性运行,效益不能很好发挥;溪潭镇溪填段新建的防洪堤外侧的沙石堆场面积大,靠近防洪堤,影响防洪堤安全。另外,水资源规划未严格执行。按《水法》第十八条规定,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但目前全市尚有8座水电站没有按规划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㈣水利干部队伍人员结构有待优化。目前水利系统人员292人(行政9人、参公5人、事业134人、企业144人),主要用于水行政管理、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执法监督检查、水资源管理、水利水保技术指导推广以及市属水利工程管理等单位。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专技人员占比应达到71%的要求,水利系统核定事业编制171人,实有在编人员134人,其中专技人员66人,仅占比49%,专技人员偏少。作为水行政执法主要力量的市水政监察大队,仅有5人,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部门联合执法还未常态化,难以满足我市繁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议

㈠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抓紧做好十三五项目前期对接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一批重大水利项目纳入上级建设盘子;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10%要保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规范奖补程序和加大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二是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对农田水利实施集中连片治理,加大山地水利的投入,推广使用防漏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三是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赛江防洪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启动赛江防洪三期工程、内涝问题突出乡镇的治涝工程,提高水害的防治能力。四是促进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快以丰济贫引调水工程和骨干水源工程的进度,促进水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㈡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护。全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增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频次和项目;将茜安水利供水渠道加渠盖,严禁倾倒垃圾、排放养殖废弃物等污染物;积极与宁德市相关单位和兄弟县沟通,敦促兄弟县加强对上游的管理,做到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开展河道综合整治。要加强对涉河、涉水建设项目的监管,及时清理占用河道、影响防洪堤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确保行洪安全。三是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加强水能资源使用权管理,依法确定使用权属和年限;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水电站进行更新改造,建设最小下泄流量设施,对不符合河流最小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要限制运行;加强水库、电站的科学调度,维护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的合理水位。

㈢进一步加强水工程的管护,发挥工程长期效益。一是严格执行水资源规划。要强调水资源规划的科学性、执行的严格性,违反规划的行为,应依法处理。二是做到水工程管理与建设并重。要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经费,发挥农民用水协会的作用,切实解决重建轻管、农村水利工程管护缺位的问题。三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效率。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㈣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一是着力解决专技人员偏少、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市政府要加大水利专业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的招收力度,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充实水行政执法力量,重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二是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上制止违法行为的发展,防止查后死灰复燃。对非法采砂问题,建议科学制定河砂开采计划,落实推广应用机制砂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制砂生产规划,大力推广机制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采砂。三是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市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监管到位,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一些影响大的案件,要通过媒体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

    长:赵仕忠

长:欧阳新生

    员:黄铃康   郑彦鑫

邀请代表:郭玲平   吕少碧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林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请,2015625日召开的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一、免去:

周祥祺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阮炜炜同志的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任命:

林 青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钱昌平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626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福安市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吴世平的提请,2015625日召开的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

严琛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雷华龙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宝龙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玉贤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锦玲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文君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菊平同志为福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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