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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6年07月20日     点击:3952
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福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胡奇华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简称“一法一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文物普查建档及认定、文物保护 和抢救、博物馆新馆建设、文物展示条件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指出,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亟需提高,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日常管理不够到位,财、物保障不足等方面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健全保障机制。市政府要及时调整文管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文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严格按照“一法一例”“五纳入”的要求,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各级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文保经费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将文保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结合新馆建设项目,逐步配齐配强文保专业人员。要重视加强市、乡、村三级文保队伍建设,健全文保执法和专业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指导,提升文物保护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广泛宣传,转变观念,营造工作氛围。要根据我市文物分布特点,利用“12·4”“5·18”等特定时间,在文保单位、文物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图片展览、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以及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一法一例”及文物保护的意义。应加强对全市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党政部门主要领导、业主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文保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文保志愿者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文物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市政府应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严格把好市级文保单位认定关,科学编制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控规、详规,坚持从严执法、依法打击违反“一法一例”各种违法活动,切实保护好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原貌。公安部门要加大偷盗案件侦破和打击力度。要规范文物商店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打击违法经营非法买卖文物的个人、商店。
    四、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市文物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强化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督促业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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