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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6年09月19日     点击:4502
 

市人民检察院:

2016830,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闽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指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仍存在队伍建设不尽合理、诉讼监督意识淡薄、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等方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公诉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审判活动、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检察机关自侦活动的监督,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应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避免公诉权的滥用。要坚持监督原则,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秉公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积极营造与侦查、审判机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关系。要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视野,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要优化人员配置,按照精简后方,保障一线的原则,为公诉部门调配、充实人员,确保公诉部门办案所需的基本人员数量。积极探索为公诉人配备办案辅助人员,以减轻公诉人从事事务性工作的负担。尽量保持公诉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避免优秀公诉人才流失。在干部使用、评比表彰、人员配备等方面给公诉人员必要的倾斜。建立健全公诉人激励机制,提高公诉人员待遇,落实公诉工作必须的设备、经费和安全保障,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公诉人员培训,制定公诉系统全员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公诉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和解决突发、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离岗学习制度,保障脱岗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经费、师资力量,保证每三年,每位公诉人员都有一次集中脱产学习的机会,以提高公诉人员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尝试建立公诉人专业化培训机制,多培养一些专家型、专门型的品牌公诉人。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优势,做好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保证每名新进人员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跟班学习时间。要通过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人队伍,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三、加强法律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公诉工作理念,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犯罪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借助庭审、春雨热线”“帮教基地等宣传阵地,将工作与宣传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衔接,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推进公民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意识养成,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四、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应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监督实效为目标,进行创新公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公诉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诉工作水平;不断发挥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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