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16年
第8号
(总第三十八号)
目 录
1、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 (3)
2、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4)
3、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5)
4、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议案………(6)
5、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7)
6、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8)
7、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9)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
(2016年10月17日上午)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3.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4.其他。
福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方案
(2016年10月17日上午)
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10
月
17
日
星
期
一 |
上
午 |
9:00
至
9:1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2.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
胡
奇
华 |
9:10
至
9:20 |
联组审议:
《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
9:20
至
9:3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2.表决《关于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
9:30
至
9:40 |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
9:40
至
9:50 |
第三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仕忠《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
9:50
至
10:00 |
联组审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
10:00
至
10:10 |
第四次全体会议:
表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
联组审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常委会会议室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四层第一会议室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10月17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涉嫌严重违纪,林小楠提出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7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提请审议接受林小楠辞去宁德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2016年10月17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鉴于涉嫌严重违纪,林小楠提出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10月17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10月17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涉嫌严重违纪,林小楠提出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17日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
提请审议接受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议案
(2016年10月17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鉴于涉嫌严重违纪,林小楠提出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10月17日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
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6年10月17日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溪潭镇第四选区选出的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林小楠,涉嫌严重违纪。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林小楠辞去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城南街道第三选区选出的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范雪滨,因病去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林小楠、范雪滨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现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现在,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1人。
福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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