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福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施晓铃所作的《关于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就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供水安全和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地成效。但也存在城区供水规划管理不到位、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进度滞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供水能力有待加强、水质监测手段落后、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有效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一步加强城区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科学制定《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布局、统筹兼顾、分布实施,按照城区(含溪北洋新区)人口分布和地势高低的特点,科学制定《城区供水专项规划》,力求科学性与规范性统一,可行性与实用性融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供水管理制度,优化城区供水服务环境,保障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要推进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作为重要民生项目来抓,统筹安排财力,加大资金投入。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要广辟筹资渠道,加大对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资金的筹措,力争2018年内完成阳头、城南片区网管改造建设任务,使城区供水管网形成良性循环,有效解决旧管网造成污染和供水高峰期水量不足、水压不稳等问题。
三、要加快取水口迁移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区供水能力提升。要加快城区取水口迁移引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城区12万吨和溪北洋7万吨引水工程)和岩湖水厂(二期)7万吨及新建溪北洋水厂7万吨的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力争在2018年6月份动工建设,确保满足用水需求和安全保障问题。
四、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要求,对照环境污染整治目标,整合环保、公安、农业、水利、住建、国土、林业等部门相关资源,加强农业面污染治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切实管好饮用水源源头。同时,要加强完善城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管理办法,整合环保、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乡镇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着力保障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五、要加强水质监测管理。市环保局要定期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流域断面在线监测,按时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质量情况通报。市卫生疾控中心要加大进行更新老设备、添置新设备,加大饮用水质监测建设力度,实现监测项目全覆盖,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按时公示,对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市住建局要建立健全城区供水水质检查和督查制度,对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二次供水污染问题,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情况消毒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饮用水水质的自检工作,按照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报告要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示。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