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福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海涛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忠的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福建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闽东企业信息网 闽ICP备10201408号 闽公网安备 35098102351038号